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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分

清※宗室中区别权利、义务和地位的制度名。天命七年(1622),努尔哈赤设置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,分别主持八旗,凡财物出纳必八家均及、均摊,是为八分(分,读去声)。崇德元年(1636),始定宗室九等封爵,依次序即:※和硕亲王、※多罗郡王、※多罗贝勒、※固山贝子、※镇国公、※辅国公、※镇国将军、※辅国将军、※奉国将军。顺治六年(1649),增列为十等爵,即于奉国将军之下增列※奉恩将军之爵。顺治十年(1653),又增列为十二等爵,即于和硕亲王之下增列※世子、多罗郡王之下增列※长子之爵。于九至十二等爵之内,固山贝子以上四等、六等,皆入八分;镇国将军以下三等、四等,皆不入八分;其中镇国公、辅国公二等,有入八分,有不入八分者。乾隆十三年(1748),其爵终定为十四等级:(1)和硕亲王、(2)世子、(3)多罗郡王、(4)长子、(5)多罗贝勒、(6)固山贝子、 (7)奉恩镇国公、 (8)奉恩辅国公(以上“奉恩”两字,乃雍正八年增赐)、(9)不入八分镇国公、(10)不入八分辅国公、(11)镇国将军、(12)辅国将军、(13)奉国将军、(14)奉恩将军。此内,(1)至(8)皆入八分,(9)至(14)俱不入八分。凡入八分者,可以参议时政,朝会、燕飨等皆异其礼。例如祭祀“堂子”,可以在堂前依序置立神轩;帝后寿节,例须进呈羊酒、筵席;御前排班,则一体分翼依序列班。不入八分者,其事务各随旗行走;国有庆典,咸集八旗公所,与八旗官员一体望阙行礼。一说,八分者即拥有双眼花翎、宝石顶、紫缰、貂皮垫子、大门上门钉等八种宝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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