俄囊尊蒙
吐蕃※达布聂西赞普(松赞干布之祖父)时大臣。曾创议并制造升、斗及秤,以称粮油。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。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,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,故藏史称其为※“吐蕃七良臣”之第三位。
吐蕃※达布聂西赞普(松赞干布之祖父)时大臣。曾创议并制造升、斗及秤,以称粮油。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。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,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,故藏史称其为※“吐蕃七良臣”之第三位。
苗族亲属称谓。苗语音译,相当于汉语“老表”。贵州台江等地苗族以此称表示姑舅表兄弟姐妹(即与表兄弟之间和表姐妹之间)亲属关系或婚姻关系。亦泛指男女情人关系或男青年之间、女青年之间的关系。此称谓源于姑舅表
“胡”泛指中国古代北方和西方的游牧和半游牧民族。这里具体指战国时赵国北邻之东胡、林胡、楼烦;“服”指这些民族所着服饰,其服上褶下裤,戴武冠,系具带,足穿靴,便于骑射;“骑射”指各族牧猎和作战的方式。赵
印度古代梵文音译,又译博坦。“po-tent”,又写作“pothant”或“Bhotanta”。“pot”为“Bhot”之葡文音译,即吐蕃的“蕃”,意即“西藏”。“potanta”指后来的不丹。16—
明代蒙古贵族。孛儿只斤氏,※脱古思帖木儿(乌萨哈尔汗)子。在北元和明朝的对立中,随父兄居漠北,伺机进入漠南和中原。北元天元九年(明洪武二十一年,1388),可汗大本营在捕鱼儿海(今贝尔湖)与明将蓝玉等
西夏仁宗朝党项人起义领袖。见“蕃部起义”。
唐代靺鞨首领。武德五年(622),代表靺鞨族大首领朝唐。此后,靺鞨频遣使向唐朝献。
见“蒙格”(2324页)。
叶尔羌汗国官名。波斯语mirab音译。mir (密儿)为amir (异密)的简化形式,在此作“统治者”、“管理者”解;ab意为“水”,与mir合称,意为“水利官”。其职司,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
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。绰罗斯氏。※策妄多尔济那木札勒同高祖兄弟,※小策凌敦多布第五子。初驻牧喀喇沙尔(今新疆焉耆)。乾隆初年,随父徙居沙喇伯勒(今伊塞克湖北)。二十年(1755)附清。同年秋,阿睦尔
见“阿史那施”(1220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