侯力归
勿吉官员。又作俟力归。勿吉族。北魏景明四年(503),奉命使魏朝贡。自是迄正光年(520—525),勿吉朝魏贡使不断。
勿吉官员。又作俟力归。勿吉族。北魏景明四年(503),奉命使魏朝贡。自是迄正光年(520—525),勿吉朝魏贡使不断。
参见“布越”(462页)。
怒语音译,意为“出于同一始祖”。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对氏族的称呼(福贡县怒族称“提其”,贡山县怒族称“勒”)。原先各个氏族都以血缘亲属关系结成一定的聚居村落,并以山岭、河谷、溪流和森林等作为各氏族的自然分
旧时西藏※三大领主对乞丐也要征敛的劳役、实物或货币差。包括:一、向其领主缴纳的※人役税;二、领主修寺院、私宅和庄园时须作数日小工或交代金;三、如在※传召法会期间行乞,须事先从※铁棒喇嘛处购买乞讨证;四
清代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。达喇嘛的辅佐亦称副达喇嘛。凡达喇嘛德重年高,不胜烦剧,诸弟子又不允其退职时,通常设此副职以协助之。掌管寺庙教务、财政等事。配有随从格隆2人、班第4人,任职期间月银9两5钱
魏晋南北朝时期活动于河西地区(指今甘肃河西走廊和青海湟水流域)的鲜卑诸部。其称约始于西晋末十六国初,后凉吕光曾遣使封秃发乌孤为“河西鲜卑大都统”。除最主要、最强大的秃发部鲜卑外,有史可稽者尚有※乙弗、
清代八旗都统衙门掌理官兵俸饷的办事机构。八旗满洲、蒙古、汉军,各以骁骑参领1人、章京2人、骁骑校每甲喇1人(即满、汉每旗5人,蒙古每旗2人)组成,专司其事及红白赏恤。各房所造的俸饷册籍,先期咨送户部,
清代文献对西藏地方政府中管理库藏及财物收支的机构※拉恰和※孜恰的称谓。拉恰设在大昭寺内;孜恰设在布达拉宫,位于布达拉山上,“孜”即山上之意。两机构的主管官均称“强佐第巴”。因它们是当时西藏地方政府中握
云南西双版纳哈尼族巫师。师徒相传,系由男性充任。为群众念经驱鬼和开路送魂等迷信活动
见“田五起义”(563页)。
清中叶受命居住北京之维吾尔族王公总称。或简称“居京回爵”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,清政府统一西北地区后,分别授乌什伯克霍集斯、和田伯克和什克、叶尔羌(今莎车)喀喇玛特系和卓额色尹、图尔都、玛木特、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