伙头
云南耿马、孟定傣族土司地区的村寨头人。由※新爷、※郎爷推荐,经土司批准任职,不世袭。在政治上行使管理本村寨的行政权。享有头人田,作为给土司服务的报偿,去职时田需退回。代表群众向土司领取土地,并代表土司将土地分租给农民,为土司代征官租、劳役、杂派。
云南耿马、孟定傣族土司地区的村寨头人。由※新爷、※郎爷推荐,经土司批准任职,不世袭。在政治上行使管理本村寨的行政权。享有头人田,作为给土司服务的报偿,去职时田需退回。代表群众向土司领取土地,并代表土司将土地分租给农民,为土司代征官租、劳役、杂派。
辽官名。契丹语音译。其执掌犹如宋执政左右的防閤。宋人刁约于嘉祐元年(1056)出使契丹时,曾用汉语与契丹语交杂作《北语诗》,内有“看房贺跋支”句自注:“贺跋支,如执政防阁。”
清朝官员。字广蕴,顺天大兴(今北京市)人。回族。雍正八年(1730)中进士,以刑部员外郎擢山东道监察御史。乾隆帝即位,诏征直言之士,曾上疏陈安民五事,主张轻徭薄赋,守官应以民事为重,巡狩应尚俭朴,并提
见“贵由”(1653页)。
?—524南北朝时起义首领。朔方郡(治今陕西子长县东南)人。一说族属匈奴东西曹(又称贰城胡)。北魏孝明帝正光五年(524),乘六镇起义之机,率众举兵反魏,围夏州(治今陕西靖边县东北白城子),趁城中粮尽
见“乌古涅剌部”(345页)。
宋代秦州(今甘肃天水)地区吐蕃部族首领。※俞龙珂弟。以妹妻河州(今甘肃临夏)吐蕃大首领※木征,结为姻亲,为木征重要谋士。熙宁五年(1072)降宋,封内殿崇班,本州蕃部都监,赐姓包名约。后,在驻河州边将
西藏珞巴族对来自异氏族定居户的称谓。亦作纽磅、纽巴,珞巴语音译,意为“无地人”、“他氏族人”。须得到住地氏族或村寨首领同意后方能定居。经济生活以打工、开垦村公有林荒地、经营绝嗣和外迁户的土地,或借蓄奴
“九一八”事变后,以德穆楚克栋鲁普(德王)为首的内蒙古王公,在日寇的诱惑下,图谋策动内蒙古自治,于1933年10月9日在百灵庙(内蒙古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百灵庙镇)召开第二次自治会议,通电要求自治。同月
渤海国王子。渤海第三世王※大钦茂之子,先于其父死(钦茂死于公元793年),未承嗣王位。其子※大华屿为渤海国第五世王。
见“屈术支”(1546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