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罗勒
见“夜落纥”②(1497页)。
见“夜落纥”②(1497页)。
1587—1632后金宗室大臣。满族。爱新觉罗氏。太祖※努尔哈赤第五子。母富察氏。与德格类(太祖第十子)、莽古济格格同出。明万历四十年(1612),从太祖征乌拉部,克6城,多立战功。四十三年(1615
见“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八世”(1861页)。
参见“札萨克旗”(435页)。
见“徕宁城”(1893页)。
见“西阳蛮”(696页)。
见“内管领”(308页)。
明代云南耿马地区傣族首领之一。耿马安抚使们罕弟。万历十一年(1583),缅侵木邦,明参将邓子龙、副将刘綎率兵征剿,其父请为前部,与兄们罕随征。复木邦。十二年,授们罕为耿马(治今云南耿马县)安抚使。兄卒
契丹符契。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时始制。以金属铸成,鱼形,一般长6寸,分左、右两半,各有字号。凡国家有事,调发军队,以左半先授守将,使者执右半,待使者见守将后,经验证,大小、长短、字号全合,然后发兵。事毕,
见“乙林免”(4页)和“阿点夷离的”(1237页)。
18世纪伏尔加河流域土尔扈特部法规名,约制定于1741—1758年。原文为托忒文,抄本见于前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所藏《卫拉特法典》抄本中。1880年俄国学者戈尔斯通斯基译注《1640年蒙古卫拉特法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