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巴哩
见“亦不刺”(871页)。
见“亦不刺”(871页)。
民国年间新疆白俄归化军首领。俄罗斯族。俄国十月革命后逃来新疆。1931年被金树仁任命为新招募的归化军团长。曾随张培元、盛世才抗击马仲英侵扰,任第四路军指挥,后因不满金树仁的待遇,于1933年4月12日
见“耶律敌烈”(1318页)。
藏语音译,意为“商官”。据史载、早在唐代,吐蕃已有此种官职,掌管商务。后藏区多有此职。解放前,在四川甘孜藏族地区,指负责藏区地方、部落及寺庙商业经营的人。由公众推举或指定辖区内富商充任。
1936年冬月二十三日,木里东尼武装土匪袭击宁蒗,抢掠财物和牲畜,因土司和总管视而不问,拖其、托甸等村群众在普米族伙头的组织下,并发动永宁二十四官属内的普米、纳西等族群众,举行武装起义,攻破土司衙门和
壮族古地名。又称火洞。北宋时,属邕州左江道。地当今广西靖西县化峒。为北宋侬人(今壮族先民)首领※侬智高起义地点之一。
即“大辽水”(81页)。
参见“鄂尔布”(2049页)。
明代云南弥勒州(今弥勒县)彝族人民的反抗斗争。由于地方贪官污吏、地主豪绅的横征暴敛,残酷剥削,以屯田为名强占民田,致使“民不堪命”,于正德九年(1514),在彝族弥勒部首领阿忽领导下,十八寨(砦)彝民
金末纸币。天兴二年(1233)十月印于蔡州(治今河南汝南县),以楮纸为之。以银为本位,面值分1钱、2钱、3钱、5钱凡4等。同现银通行,三年正月,金亡,作废。是为中国最早的以银为本位计算的纸币。
见“阿苏特”(1207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