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丽河
见“伊列河”(804页)。
见“伊列河”(804页)。
?—1876清朝将领。四川盐亭人。回族。由行伍历官千总。咸丰二年(1852)从军广西,后调安徽参加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军,升游击,赏“执勇巴图鲁”名号。后以三品顶戴署理皖南镇总兵,先后在安徽、湖北、浙江、
见“海青牌”(1939页)。
地区名。在今吉林省东南部。辖域东西169里,南北75里。东界濛江州(今靖宇县境),西邻奉夭府开原县,南接兴京府通化县,北连伊通州。汉属玄菟郡。后汉、晋为高句丽地。唐及五代为渤海大氏所据。辽为回跋女真地
清代满族女诗人。号四焉主人。乾隆初闽浙总督喀尔吉善女孙,湖广总督定长女,宗室举人绵成母。早寡,以节赐旌,著有《竹屋诗钞》。
清代旗人和民人的合词。民人主要指汉人。所谓“旗民分治”,即旗人治以都统、驻防将军等官;民人治以顺天、奉天两府府尹、各省督抚及其下属各官。定例:于京城和各省,皆令旗人聚居于一方,而令民人定居于他方,各从
见“滚很召”(2465页)。
?—1077辽道宗朝大臣。字斡里端。契丹族。国舅郡王萧高九孙。史载其性刚直。咸雍年间入仕,补祗候郎君。大康元年(1075),为彰愍宫使。娶道宗次女赵国公主糺里,拜驸马都尉。三年,迁同知汉人行宫都部署。
见“兀者左卫”(110页)。
傈僳语音译,意为“家族”。解放前云南怒江等傈僳族地区的社会基层组织。家族各有自己的姓氏,有的沿袭早期以动植物命名的氏族名称作为家族的称号,如泸水县六初罗、称戛、四排拉底等村仍以虎、熊、鱼、蜂、竹、麻等
苗族自称之一。苗语译音。亦译作“代脑”。史称黑苗、短裙苗等。讲苗语黔东方言。主要分布在黔东南舟溪、丹寨、雷山等地。详见※苗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