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扈尔伯克
参见“什和勒伯克”(317页)。
参见“什和勒伯克”(317页)。
见“术不姑”(490页)。
古族名。东汉初分布于筰都地区(今四川盐源一带)牦牛夷徼外(汉源以西大渡河一带)。源于古羌人,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有渊源关系。永平年间(58—75),在益州刺史朱辅的宣抚下,牦牛徼外的白狼、槃木、唐菆等部
?—1219金大臣。本名六斤。益都(今山东益都县)猛安人。女真族。乌古论氏。初充习骑,历任近侍局直长、副使、左卫副将军。因受衮王完颜永成名马玉带,解职,起为蒲速碗群牧副使,累迁武宁军节度。泰和年间(1
清朝政府在正俸之外按等级另行支给官吏的银钱。在新疆,初由政府发给执照,令伯克在乡间自行筹措。乾隆四十年(1775)后,改为由政府征收并发放。执掌税务、词讼、水利等伯克因属肥缺,不予支放,称“不支养廉伯
书编名。见“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”(1671页)。
北凉段业年号。399—401年,凡3年。
旧时蒙古族少年的一种发式。清朝至民国时,主要流行于蒙古土默特等地区。即蒙古少年头顶前部中央所留的一撮头发。蒙古家庭从婴儿出生到剃头时,用剃刀把头发大部分剃尽,仅留下头顶囟脑门上一撮“胎发”,取吉祥之意
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。在一口大铜锅中将水烧沸,由巫师将两根草杆并在一起放进水中,若草杆仍并拢一处没有分离,表明原告有理、被告无理,反之表明被告理直、原告理曲。解放前僜人常以此法断定事理不
元明土司名。据《元史·泰定本纪》载,泰定三年(1326)置木朵路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称木朵路在孟艮御夷府东,当今缅甸南掸邦景栋与云南西双版纳之间。为傣、掸族居地。
见“花刺子模”(999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