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租
解放前贵州赫章等地彝族土司、土目统治区的一种剥削制度。黔西北一些彝族土司、土目根据承租者的依附程度、田地的腴瘠,分为鸡租地、羊租地、猪租地、粮租地、人租地等多种。人租地又有两种:(1)活人租,即凡租种土司、土目田地的佃户,必须出一子或一女去土司、土目家当奴隶或陪嫁丫头;(2)死人租,即凡租种土司、土目田地的佃户,在土司、土目家死人时,每户必须出一子或一女为死者殉葬。此制度到本世纪20年代后废除。
解放前贵州赫章等地彝族土司、土目统治区的一种剥削制度。黔西北一些彝族土司、土目根据承租者的依附程度、田地的腴瘠,分为鸡租地、羊租地、猪租地、粮租地、人租地等多种。人租地又有两种:(1)活人租,即凡租种土司、土目田地的佃户,必须出一子或一女去土司、土目家当奴隶或陪嫁丫头;(2)死人租,即凡租种土司、土目田地的佃户,在土司、土目家死人时,每户必须出一子或一女为死者殉葬。此制度到本世纪20年代后废除。
见“格吉三族”(1808页)。
书名。原名《皇朝通志》,又称《清通志》。乾隆三十二年(1767)嵇璜等奉敕撰,五十二年(1787)成书。126卷。起自清初,止于乾隆末年。体例与《通志》、《续通志》颇异,省去本纪、列传、年谱,仅存与《
即“妣吉”(1260页)。
清满泰出使土尔扈特部携交车凌敦多布的敕书。有满文和托忒文两种文本。满文本是以宫笔缮写于浅黄缎幅上,宽40公分,长200公分,四周有精致细腻的黑色云雷花纹,卷末盖有20公分见方的雍正玉玺。缎幅以宣纸裱糊
北魏时匈奴独孤部首领。初事※刘显,道武帝登国元年(386),显为拓跋珪所逼出走后,率所部降魏。至贺兰部迎兄刘犍归,禅位。后以兄叛魏改从贺兰部,杀犍。遭贺兰部袭击,举部投魏,得免于被难。奉妹充道武帝拓跋
契丹官名。为管理※瓦里中奴隶之官。《辽史·国语解》称:“抹鹘,瓦里司之官。”契丹有籍没之法,凡宗室、外戚、世官之家,犯逆反等罪,其家属皆没入瓦里。终辽之世,帝后12宫即有74瓦里。瓦里设此专官管理,属
朝廷赏赐给皇族、勋臣和寺观的土地。历朝多有之,辽、金相沿,元代极盛,赏赐之滥,数量之多,远非前朝所比。有时一次赐田5千顷。其田主要取自亡宋的官田和宋室皇亲的私田、断没豪门的田业、勒买入官的民田。受赐者
清朝中央政府对蒙古、藏、维吾尔等民族上层王公朝觐所定的一种礼制。规定每年在旧历年前,分班轮流到京朝觐,故称。顺治五年(1648)规定蒙古王公、台吉、都统等于年节朝觐。六年规定,每年于十二月十五日至二十
见“鄂木布”(2049页)。
蒙古国及元朝将领。又译阿塔赤。阿速氏。万户昂和思之子。太宗十年(1238),蒙古西征军至其地,随父归降,统阿速军千人从征。师还,任蒙哥宿卫。宪宗八年(1258),随汗征蜀,战剑门、钓鱼山,皆有功。中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