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门郎
壮、瑶等族婚俗。汉语称“入赘”。流行于广西各地,以边远山区为普遍,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。与汉族“入赘”概念略有不同,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,为延续后代,不得已才招郎入赘,入赘郎的地位低微,受鄙视;广西边远山区壮、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,其女均可招郎上门,实行女娶男嫁,婚礼由妻方主持,子女从妻姓,或从双姓,或一半从母姓,一半从父姓,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。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,同样受村人尊重。
壮、瑶等族婚俗。汉语称“入赘”。流行于广西各地,以边远山区为普遍,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。与汉族“入赘”概念略有不同,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,为延续后代,不得已才招郎入赘,入赘郎的地位低微,受鄙视;广西边远山区壮、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,其女均可招郎上门,实行女娶男嫁,婚礼由妻方主持,子女从妻姓,或从双姓,或一半从母姓,一半从父姓,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。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,同样受村人尊重。
西夏官署名。西夏语音“酩啰”。属下等司。天盛年间(1149—1169)设4正、2都案、4案头。
蒙古“林木中百姓”(蒙古语称“槐因亦儿坚”,即森林诸部)之一部分。成吉思汗二年(1207),为术赤招降。
938—977字世隆,五代宋初边将。党项族。折德扆子。后周时为永安军节度使右职。宋乾德二年(964)父卒,以衙内都指挥使、汾州团练使权知府州事。三年,加府州防御使。开宝二年(969),太祖征太原,诣行
①女真语音译,《金史·国语解》谓“舍人”之意。 ②即“散只兀”(2169页)。
即“完颜希尹”(1154页)。
普米语音译,意为“白人”。古时部分普米族先民的自称。今滇西北,四川木里、盐源、冕宁和九龙县等地原“西番”的自称。因古以“白额虎”为图腾,故名。参见“普米族”(2291页)。
日伪政权。亦称“蒙古联合自治政府”。1939年9月1日,由伪※“蒙疆联合委员会”改组而成,简称蒙疆政府。设在张家口。德王(德穆楚克栋鲁普)任主席,于品卿、夏恭任副主席。下设参议府、政务院、蒙古军总司令
?—376十六国时期鲜卑乞伏部首领。陇西鲜卑人。西秦建立者※乞伏国仁之父。先世居苑川(今甘肃榆中县东北)。约东晋咸和四年(329),父傉大寒卒,嗣为首领,率部迁于度坚山。咸安元年(371),为前秦苻坚
门巴族用于放睡婴儿的竹筐。由竹篾编织而成,两头略高,腹呈椭圆形,圈足。垫上草、土布后,将婴儿睡于其中。有的将其放在用4根制成“井”字的半球形木架上或穿上绳索悬挂于房梁,以供摇晃器物。此物流行于西藏墨脱
公元5—10世纪使用于于阗(今新疆和田)一带的一种古代文字。由于人们认为古代于阗是塞族人居住的地区,所以又称于阗文为“于阗塞文”。用这种文字记录的语言被称为“于阗语”或“于阗塞语”,属于印欧语系印度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