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—1775清代阿尔泰乌梁海人。清三等信勇公玛木特孙。初隶准噶尔部扎哈沁鄂拓克。乾隆十九年(1754),随祖玛木特内附。二十一年(1756)春,奉命袭祖爵,并从北路将军哈达哈讨叛附阿睦尔撒纳之乌梁海人
春秋时赤狄的一支。分布在今山西长子、屯留一带,东部为赤狄潞氏、铎辰等部的居牧区,周围有晋人居住,奉潞氏为盟主。周定王十三年(前594),晋败赤狄诸部于曲梁(今河北鸡泽),灭潞氏,遂失依靠。翌年,并于晋
明代壮族农民起义之一。侮称“八寨之乱”。时嘉靖(1522—1566)初年,广西上林、忻城、来宾三县交界处山区壮族农民,因封建统治者对其“制之太甚,或不堪命”(《粤西文载》卷29),被迫举行武装起义。周
元代中央教育机构。隶蒙古翰林院。秩从三品。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始立,置司业1员。初专教四怯薛(禁卫军)并各爱马(封邑)官员子弟。二十九年,准国子监例,置祭酒、司业、监丞等官职。执掌学之教令和监务
1674—1724清朝皇子。满族,爱新觉罗氏。康熙帝※玄烨次子。孝诚皇后生。康熙十四年(1675),立为皇太子。6岁就读,师事大学士张英、李光地、熊赐履,通满汉文字。长于骑射,精通词赋。二十九年(16
即“万俟道洛”(105页)。
蒙古森林诸部(蒙古语称“槐因亦儿坚”,汉译“林木中百姓”)之一。又作不剌合臣、不卢合臣、忽勒合真。蒙古语意为“捕貂鼠为业,以其地盛产貂鼠,居民以猎取貂鼠者”,并以之与他族交换,故名。居住于巴儿忽真隘(
历代户口制中规定的人丁年龄层次之一。参见“老”(686页)。
?—1728清代蒙古王公。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。博尔济吉特氏。※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,土谢图汗※察珲多尔济第四子。初授一等台吉。康熙三十年(1691),随父朝觐,赐冠带、银币。五十年(1711),封札萨克
见“贺拔仁”(1777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