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顺天府

官署名。明清设于京城北京之府属建制。掌京畿之刑名钱谷,并司迎春、进春、祭先农之神,奉天子耕耤、监临乡试、供应考试用具等事。明永乐元年(1403)置。十年升秩,如应天府。设府尹一人、府丞一人、治中一人、通判六人、推官一人、儒学教授一人、训导一人以及统历、照磨、检校等官。所辖有宛平、大兴二县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置。设官大体如明制。雍正元年(1723)增设兼管府事大臣一人。并设四路厅、二十州县各一人,宛、大二县知县各一人,县丞四人等官。初辖宛、大二县。康熙十五年(1676)划入昌平等十九州县。二十七年置东、西、南、北四路同知。乾隆八年(1743)定为二十四州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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