吏人犯轻罪处分方式之一。宋制,凡吏人犯轻罪许以一定数额的铜钱赎罪,称为罚直。所罚铜钱归官府所有。直指铜钱数,二百五十文称为一直。
官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于各郡王府置,二人,以辅弼郡王,进见时,侍坐,称名而不称臣,王待之以宾师礼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石器。
官名。即太卜令。
官名。即“治书执法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《晋书· 礼下》: “太常导皇帝升御座,钟鼓止,百官起。大鸿胪跪奏‘请朝贺’。掌礼郎赞,皇帝延王登’。”
官署名。主岁贡名桔,供皇帝食用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,巴郡朐忍县、鱼腹县均置。官名,汉置,掌种桔进贡。《汉书·地理志·巴郡》:“(巴郡)朐忍(县)有桔官……鱼復(县)有桔官。”
官名。明置,为通政使司官员,协助长官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等事,分左参议、右参议,各一人,皆正五品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通政使司》。
官名。即内府令。
官署名。为元朝侍卫亲军机构。设于武宗至大四年 (1311) 闰七月,辖十千户所,屯驻大都周围四十三处隘口。仁宗皇庆元年 (1312),改为隆镇卫亲军都指挥使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