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贤院知检讨官
官名。唐置,属集贤院,以学士充任,掌修史之事。
官名。唐置,属集贤院,以学士充任,掌修史之事。
官署名。掌皇帝仪仗所用鼓吹乐队。设令、丞为长贰,西晋始置,隶太常。东晋初省太乐并入鼓吹,成帝咸和(326—334)中复分置。南朝宋、齐或设鼓吹监。梁、陈隶太常卿。北朝亦置,北齐隶太常寺,兼掌百戏。隋朝
旧时辞官归家奉养年老之亲人,以终其天年,称终养。《晋书·李密传》载,“鸟鸟私情,愿乞终养”之语。清制,凡旗员祖父母、父母年七十五以上,汉员祖父母、父母八十以上,或七十以上而属独子者,或虽有兄弟而有病者
官名。元朝翰林院设有此官,正八品,掌管官府图书,见《元史·百官三·翰林兼国史院》。明朝翰林院、国子监等设典籍,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翰林院、国子监》。清朝在内阁和国子监设典籍厅典籍。而翰林院不设,见《清史
女真部落与军事组织称谓。金建国前,“猛安”为女真部落统军首长,“谋克”为氏族长。建国后,诸军由猛安、谋克逐级统领。初制三百户为一谋克,十谋克为一猛安。后来减少到二十五人为一谋克,四谋克为一猛安,一谋克
即“小御正上士”。
官吏病假超过一定期限而被免职。汉朝高级官员病假一般为三个月,如蒙皇帝恩准可继续带职休养。贵戚重臣病免者,皇帝又赐食俸禄养老。
任免官吏。《汉书·田蚡传》:“君除吏尽未,吾亦欲除吏。”颜师古注:“凡言除者,除去故官就新官。”官制用语,即任免官吏。《汉书·田蚡传》:“上乃曰:君除吏尽未?吾亦欲除吏。”注:“师古曰:凡言除者,除去
官名。简称湖广司员外郎。①明清户部湖广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湖广部员外郎设,一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户部湖广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《周礼》薙氏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司薙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参见“薙氏”。
官名。明清掌管承天府守备之事的太监。嘉靖(1522—1566)间置,一人,管辖承天府(今湖北钟祥等地)、德安府(今湖北安陆等地)及荆襄地区,护卫显陵。宦官职名。明置,为明司礼监外差,员额一人,辖佥书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