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军总长
官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与北洋政府陆军部的长官。见“陆军部”。
官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与北洋政府陆军部的长官。见“陆军部”。
官名。民国初期置,为县的长官,掌全县政令;后改称县长。官名。自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北洋政府规定县行政长官一律改称知事后,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均未变更。县知事隶属于道尹,为县行政长官,其资格分为
官名,三国魏置,掌传达晓喻朝廷文书政令等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遣塞曹援史张政等因赍诏书黄幢,拜假难升米为檄告喻之。”
即“脱脱禾孙”。
旧指以本官兼领他官衔。如清朝之总督例兼右都御史、兵部尚书衔,巡抚例兼右副都御史、兵部侍郎衔。又,所兼之衔亦称某官之兼衔。
大理寺别称。称掌刑狱的官署为法寺。北齐设大理寺,掌刑狱,其后历代相沿。因而泛称掌刑狱的官署为法寺。唐陆贽《请不簿录窦参庄宅状》:“谨案国家法典,没入官产,唯有两科,一谓奸赃,一谓叛逆,皆须先鞠犯状,审
谓除去头巾,换戴官帽。指初仕。亦作“释巾”。《后汉书·韦著传》:“诏书逼切,不得已,解巾之郡。”李贤注:“巾,幅巾也。既服官冕,故解幅巾。”《陈书·儒林·沈洙传》:“解巾梁湘东王国左常侍。”做官。摘掉
官名。北魏置,为尚书省仪曹长官。《魏书·游明根传》: “假安南将军、仪曹尚书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二品中,二十三年改为三品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修坝管台之事。喀什噶尔等地共设二十七人,内喀什噶尔三人,兼管回兵蓝翎玉资巴什。
官名。《尔雅·释水》说:“江、河、淮、济为四渎,发源注海者也。”唐制于四渎各置庙令,秩正九品上,下设祝史、斋郎。宋沿置四渎庙令,所掌与“五岳庙令”同,参见该条。
北魏“中都坐大官”、“内都坐大官”、“外都坐大官”的合称。详见各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