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宪司长官,员二人,佐大司寇卿制订刑法,并依据刑法决定罪犯刑罚轻重。下设司宪上士、司宪中士、司宪旅下士以佐其职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省。宣帝即位
清朝印信之一种。凡文职佐杂官以及不兼管兵马钱粮的武职官员用之。木质。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。较低级的官吏所用的印。《清会典·铸印局》:“文职佐杂,及无兼官兵马钱粮之武职官,所用木钤记,均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县行政机关,受省政府指挥监督,处理全县行政事务。设县长一人,所属有警察、财政、建设、教育等局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九月国民政府公布的《县组织法》规
官名。殿内省官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一员,从五品。官名。隋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置,为殿内省的佐官。唐武德初改为殿中丞。
将军名。金章宗泰和六年(公元1206年)侵宋时置,位在龙骧将军下,掌领兵征战。事毕则免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,宋置。宋朝侍卫亲军马军有龙卫左右厢都指挥使各一人,都虞候,还有指挥使、副指挥使,掌侍卫扈从,及大礼宿卫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·侍卫亲军马军》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高级官员俸禄外的加给。学士、权三司使以上及兼秘书监给酒,宫观副使、观文殿学士、资政殿大学士、龙图阁直学士、枢密直学士给茶、节度使、副使以下给米面。
参见“保正”。
官署名。又叫“内行厂”,“内办事厂”。明武宗时刘瑾专权,特在京城荣府旧仓地设立,由他直接指挥,从事镇压人民及反对他的官员,权力在东厂、西厂之上,两厂也在被监视之列。刘瑾死后废除。见《明史·刘瑾传》。
官名。清乾隆三十年(公元1765年)置和阗副都统,四十二年(公元1777年)改为办事大臣兼领队事务。管理和阗回城事务。初隶叶尔羌办事大臣,嘉庆二年(公元1797年)始分立。属官有章京、笔帖式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