镇监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为朝廷派驻诸镇监察政务的官员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流外三品蕴位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为朝廷派驻诸镇监察政务的官员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流外三品蕴位。
警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,掌督察所属警员的执勤事务。
官名,三国魏置,掌传达晓喻朝廷文书政令等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遣塞曹援史张政等因赍诏书黄幢,拜假难升米为檄告喻之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司鼎俎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四年(1406)置,又称北京苑马寺,辖清河、金台、涿鹿、卢龙、香山、通州六监,各监又下辖四苑,共二十四苑。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设卿,从三品,少卿,正四品,寺丞,正六品; 各监设监正
文书名。下行文。宋朝称“堂札子”,系中书行遣小事时所颁公文。清朝称“堂札”,即堂官委派属员差务时所颁公文。
国民党中央党部所属的监察机关。依照民国十三年(公元1924年)一月二十八日在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《中国国民党总章》的规定,其职权为:一、依据党纪,决定各级党部或党员违背纪律的处分;二、稽核中央执行
官署名。清朝户部三库之一,位于西安门内旧甲字库址。顺治十三年(1656)分后库置。负责藏贮各省解到茶、蜡、香料、颜料及铜、铁、木料等项物品,以备支用。初由户部理事官管理,康熙二十五年(1686)设掌印
明清时对生员考试的方式之一。学道或学院每届乡试前巡回所属,以科考甄别学生,以选送优等的生员参加乡试。在明代又称决科。
道官名。明清时于府设道纪司,主官有都纪,管理府内道士,秩从九品。其佐职为副都纪,秩未入流。
见“酒课提举司”。官署名。元置,属户部。掌酒醋榷酤之事。置提举一人,从五品;同提举二人,从六品;副提举二人,从七品;提控案牍二人,司吏五人。后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人,其他员额如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