锁宿
宋朝贡举考试中防止考官作弊的一项措施。太宗淳化三年(992) 省试,命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等权知贡举,命下即锁宿尚书省不得回私第,以防亲友请托。真宗大中祥符四年(1011),令省试、解试考官锁宿。此后,各级考试均行此制。
科举考试和官员铨试中防弊措施之一。宋淳化三年(公元992年)省试,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知贡举,不回私宅锁宿尚书省,避免请托。大中祥符四年(公元1011年)规定,凡省试、解试考官均差官员陪伴,入贡院锁宿。此后凡属各种重要考试,试官均须赴指定地点锁宿。
宋朝贡举考试中防止考官作弊的一项措施。太宗淳化三年(992) 省试,命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等权知贡举,命下即锁宿尚书省不得回私第,以防亲友请托。真宗大中祥符四年(1011),令省试、解试考官锁宿。此后,各级考试均行此制。
科举考试和官员铨试中防弊措施之一。宋淳化三年(公元992年)省试,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知贡举,不回私宅锁宿尚书省,避免请托。大中祥符四年(公元1011年)规定,凡省试、解试考官均差官员陪伴,入贡院锁宿。此后凡属各种重要考试,试官均须赴指定地点锁宿。
任地方官,与朝官、京官相对而言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王昶传》:“昶虽在外任,心存朝廷。”
官名。西晋置,郡府属官,掌文书记录,位在主记室下。官名,汉置,为主记室的省称,也简称记室。汉朝郡府置主记室史,县府置记室史,掌文书表报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》:“主记室史,主录记书,催期 会,无令史。”晋
官名。北魏为内官,即侍从宫禁的亲近官员,多由亲贵子弟充任。《魏书·陆俟传》:“太宗践祚,拜侍郎,迁内侍,袭爵关内侯。”隋朝为内侍省长官,用宦者,置二员,从四品上;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长秋令,用
官名,为大司农属吏,因职位低,月俸十一斛。斗食属;斗食级俸的官吏。《汉书·薛宣传》:“(薛宣)少为廷尉书佐,都船狱史。后以大司农斗食属察廉,补不其(县)丞。”参看“大司农”条和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百官受
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的内部机构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七月十八日公布的《国务院秘书厅官制》规定,设秘书长一人,承国务总理之命,掌理秘书厅事务。秘书长有事故时,由首席秘书代理。秘书六人,分掌宣达法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八年(公元1919年)设于外交官领事官考试典试委员会,参加口试的评比工作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岁办白面葱菜供给内廷,隶大司农司供膳司。置提领、副使各一员。
官名。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首席大臣。咸丰十年十二月(1861年1月)设。以亲王、郡王、贝勒特简。率大臣、章京处理外交事务,大事上之,小事则行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废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低级军吏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“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。”
官名。即太医丞。即“太医丞”,详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