铁道部路警管理局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管理铁道部所属铁路局警察行政事宜。主官有局长一人,副局长二人,均由铁道部长派充。局内设秘书主任一人,秘书二人,承局长、副局长之命,办理秘书事务;处长三人,承局长、副局长之命,主持各该处事务,科长六人,承上官之命分掌各科事务;科员二十四人,督察员二十六人,事务员十二至十八人,承长官之命,分任各处科事务;雇员八至十二人,承上官之命分任缮写及其他事务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管理铁道部所属铁路局警察行政事宜。主官有局长一人,副局长二人,均由铁道部长派充。局内设秘书主任一人,秘书二人,承局长、副局长之命,办理秘书事务;处长三人,承局长、副局长之命,主持各该处事务,科长六人,承上官之命分掌各科事务;科员二十四人,督察员二十六人,事务员十二至十八人,承长官之命,分任各处科事务;雇员八至十二人,承上官之命分任缮写及其他事务。
官署名。见“刑科”②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所掌内府衙门之一。隶属御用监,设掌作一员,协同无定员。掌造各色兜罗绒及诸绦绶之类。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又名洗帛厂,属御用监。掌织造各色兜罗绒及诸绦绶。设掌作内官一人,协同内官数十人。
官爵名,汉置。汉武帝在西北用兵,军费不足,便置武功爵十一级,其中第七级为千夫;千夫相当秦汉二十级爵的第九级五大夫。民出钱谷者可买爵,高爵可免役。可是买爵的并不多;于是又置以为吏,以鼓励民买爵。《史记·
即“小载师下大夫”的省称。
官名。明朝行人司置。见“行人司左司副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工部次官,佐工部中大夫掌百工之籍,而理其禁令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掌理宫中巡查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“可(何)谓‘宫均人’:宫中主循者殴(也)。”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北洋政府公布《诉愿条例》,后来改称《诉愿法》;国民党政府成立初期仍沿用,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三月公布了新的《诉愿法》,民国二十六年(公元1937年)复加修订。
玉玺的别称,或喻指帝位。《汉书·叙传上·王命论》:“游说之士至比天下于逐鹿,幸捷而得之,不知神器有命,不可以智能力求也。”“距逐鹿之瞽说,审神器之有授。”注:“刘德曰:神器,玺也。李奇曰:帝王赏罚之柄
学官名,王莽置,位上卿,掌讲授《春秋》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。参看“讲书祭酒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