钦天监监副
官名。明清钦天监之副长官。佐监正掌监事。俱正六品。明洪武二十二年(1389),改监丞设,二人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,初由汉人充任。康熙四年(1665),定设左、右监副,满、汉俱各二人。雍正八年(1730),增置西洋监副一人。乾隆十年(1745),定左、右监副满、汉各一人,与西洋人分用。道光六年(1826),始定不用西洋人。
官名。为明清时钦天监的副长官,均为正六品。员额明制二人,清分设左右监副,初制满、汉各一人,西洋各一人。后不用西洋人,设满、汉监副各二人。参见“钦天监”。
官名。明清钦天监之副长官。佐监正掌监事。俱正六品。明洪武二十二年(1389),改监丞设,二人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,初由汉人充任。康熙四年(1665),定设左、右监副,满、汉俱各二人。雍正八年(1730),增置西洋监副一人。乾隆十年(1745),定左、右监副满、汉各一人,与西洋人分用。道光六年(1826),始定不用西洋人。
官名。为明清时钦天监的副长官,均为正六品。员额明制二人,清分设左右监副,初制满、汉各一人,西洋各一人。后不用西洋人,设满、汉监副各二人。参见“钦天监”。
官名。掌管抄写文字的小吏。宋朝欧阳修《归田录》:“余六人者,欢然相得,群居终日,长篇险韵,众制交作。笔吏疲于写录,僮史奔正往来。”
官名。春秋郑、宋、卫等国置。掌理市场的官吏。《左传·昭公二年》: “请以印为褚师。”杜预注:“褚师,市官。”官名。春秋时宋、郑、卫等国都设此官,掌管市场买卖。《左传·昭公二年》:“请以印为褚师。”注:
官名。匈奴置。由单于子弟充任,统领部众,地位在左、右朔方王之下。
官名。东汉大将军营部所属职吏。《续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其职吏部集各一人,总知营事。兵曹掾史主兵事器械。”官名,为将军属官,掌兵事器械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选官制度。明朝用以选任在外府、州、县正官、佐官,在内大小九卿之属员。即以拈阄(即抓阄)的方式确定待选官的职任,以杜偏私之弊。由吏部文选清吏司掌之。万历(1573—1620)中改行掣签法。
清朝对地方州县之吏目、县丞、典史等佐杂官之通称。以其有缉捕之责,故名。官名。清朝州县官署中的佐杂官,如典史,因为有缉捕责任,一般称其为捕厅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县》。
①官署名。唐高宗显庆二年(657)改洛阳宫农圃监置,设监、副监各一员,丞二员,掌本苑完葺苑面、宫馆、园池与种莳、蕃养六畜之事。②官名。唐朝东都苑东面监长官,从六品下。
唐配备给公主、郡主与县主的服役人员。据《通典·职官十七》记载,“邑士,公主八十人, 郡主六十人, 县主,四十人;特封县主,三十四人”。开元中准钱发给,成为爵禄的组成部分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时置,职掌与理欠司略同。真宗景德四年 (1007) 废。
官名。即太子洗马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太子洗马。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司经局太子洗马为司经大夫。次年改司经局为桂坊,司经大夫改称桂坊大夫。参见“桂坊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