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尔布
见“敖尔布”。
见“敖尔布”。
八校尉的省称。汉武帝时设中垒、屯骑、步兵、越骑、长水、胡骑、射声、虎贲八校尉;官秩(俸禄)二千石。因胡骑校尉不常设,所以又称七校。后来,八校便作为将佐的通称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城门校尉》。
参见“理事同知”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定凡重要官职,多召集内阁、吏部、九卿、科道会官推举,然后由皇帝决定任命。清代任用官员的方式之一。初因明廷推之制,内自大学士至京堂,外官督抚藩臬,由廷臣会推。后来停止会推,用开列题请的办法
军事编制。明正德 (1506—1521) 中置。初选官军于东官厅操练。八年再选京营十二团营精锐及勇士四卫军于两官厅操练。各设总兵、参将统领。后西官厅改名威武团练营。嘉靖二十九年 (1550)罢。
官名。清朝地方各州之副职。无定员,从七品。与州同分掌督粮、捕盗、海防、水利诸事。例以鸿胪寺汉主簿、鸣赞、汉军九品笔帖式、按察司知事、府经历、县丞等升任。另恩拔副员就职者,可除授直隶州州判。官名。清代知
官类名。太平天国按照《周礼》“五人为伍, 五伍为两, 四两为卒,五卒为旅, 五旅为师, 五师为军”的制度编组,设有军帅、师帅、旅帅、卒长、两司马等官,军之上又有总制、监军,合称为军中正职官。
官名,明、清皆置,掌赞唱礼仪。《明史·职官三·鸿胪寺》:“鸣赞四人,从九品……鸣赞典赞仪礼。凡内赞、通赞、对赞、接赞、传赞咸职之。”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鸿胪寺》:“鸣赞,从九品、满洲十有四人、汉二人;学
官署名。明初吏部属部之一。洪武六年(1373) 始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十三年改设主事一人。掌官吏考课、黜陟之事。二十九年改称考功清吏司。
官名,明置。明永乐十九年迁都北京,命中府掌府事官守备南京,节制南京诸卫所。洪熙元年始以内臣同守备。景泰三年增设协同守一人。《明史·职官五·南京守备》:“南京守备一人,协同守备一人。南京以守备及参赞机务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负责督察达里底、谟葛夫等部,始置于道宗清宁九年 (1063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