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水司
官署名。即“都水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都水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主管王后车马的长官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七年》:“夫左尹与中厩尹,莫知其罪,而子杀之。”官名。春秋时楚国设置,掌养御用马匹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七年》:“夫左尹中厩尹和其罪。”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交涉员的公署。见“交涉员”。
官名。清朝乐部和声署 属官。乾隆 七年(1742)设,一百四十人,皆为鼓手及乐工。分署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二十八年(1395)于靖江王府置,设咨议、记室、教授各一人。成祖即位,改置为长史司,置官与诸王府长史司同。
官名。①地方高级军政官员。北周明帝武成元年(559) 由“都督诸州军事”改名,加使持节,管理辖区军政民政。所辖区域增减无常,一般辖数州,多者可达数十州。隋及唐初因之,领一州或数州、十数州军政,刺史以下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亦称内史上士。春官府内史司属官,员二人,佐内史中大夫,小内史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职掌参见“内史中大夫”。
①古代职位显要的高级官员。汉朝多指官秩二千石以上者。②官署名。大通太,即太官。战国秦、秦朝至三国皆置,详见“太官”。1、“大”音dà(1)高级官员的泛称。《左传·襄公三十一年》:“大官大邑,身之所庇也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六品上。
官名。又称四氏(孔、颜、曾、孟)学录。明清衍圣公所属四氏学之属官。协掌训课四氏生徒。例由孔氏生员内选用。清制,初由衍圣公咨部题补,后改由山东巡抚验看,送部题请补授。历俸六年后可升补四氏学教授。官名,又
官名。西周置。内史类史官。掌册命礼仪。《伊簋铭》:“王乎(呼)命尹封册命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