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司御史房
见“御史房”。
见“御史房”。
官名。唐初有甲铠署,贞观六年(公元632年)改为甲坊署。设令一人,正八品下;丞一人,正九品下。掌出纳甲胄 、綅绳、筋角、杂作及工匠。所属有监作二人,府二人,史五人,典事二人。宋不置,金亦于军器监置甲坊
官名。清朝虎枪营之长官。定员六人,分属上三旗,每旗二人。于一品至五品大臣、官员内特简,或由虎枪营总统选拟引见补用。在虎枪营总统率领下,掌辖虎枪兵,以备扈从。
宋朝兵部、刑部、工部通称。
官名。即驿丞,又名传宰。详见“驿丞”条。
公府诸曹之一,见“公府中直兵曹”。
官名。清朝太医院之副长官。详“太医院院判”。
唐朝太常寺四院之一,掌收藏大享用六乐之器。
官名。清朝长江舰队长官。宣统元年(1909)置。一人,从二品,海军协都统充。掌督率该舰队。
见“画黄”。
宋朝宝文阁省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