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传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郡属官。见《梁书·沈约传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郡属官。见《梁书·沈约传》。
京师分区警察署的派出机构。北洋政府时期设置,为统辖派出所的巡官处理内外勤务的办公处所。
清代兵部内部机构。掌定限、督催武选、职方、车驾、武库四清吏司承办所议事件,按月报部。由尚书酌委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管理,无固定员额;额设经承二人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凡依转班之缺分而授官之例。参见“转班”。北洋政府军官、军佐任用方式之一。凡上校以下各级军官,具有宪兵学识的,得改任相等的宪兵军佐,称为转补。
官署名。见“左春坊”。
官名。清末资政院高级筹办官员,正二品。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(1909)置。四人,特简。掌协理资政院开办事务。
官名,汉置,俸比六百石,掌虎贲郎值班,朝会在殿中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参看“虎贲中郎将”条。
宫中女官,掌监督宫庭。《宋书·后妃传序》:“中台侍御监闺帅,置一人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。详“右龙署”。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始置,掌理社会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为社会科。
参见“开封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