邮传会计司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交通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稽核邮、电、航各项进出款目册报;二、稽核邮、电、航各项预算、决算;三、管理邮、电、航各项公产、公物;四、其他邮、电、航所属一切款目出入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,分理司事。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交通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稽核邮、电、航各项进出款目册报;二、稽核邮、电、航各项预算、决算;三、管理邮、电、航各项公产、公物;四、其他邮、电、航所属一切款目出入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,分理司事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乐官,主奏鼓乐。《师嫠簋铭》:“命汝司乃祖旧官小辅、众鼓、钟”。
泛指泉府官员,参看“泉府”、“泉布”条。
官名。金代武散官正四品下称昭勇大将军。元代武散官正三品称昭勇大将军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武散官》、《元史·百官七·武散官》。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正四品下。元沿置,升秩为正三品。
官署名。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。洪武六年(1373) 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四人。十三年改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。与总部、比部、都官部共掌刑法之事。二十三年改四属部为十二属部,遂罢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掌材上士佐官,正一命。
府兵基层组织。隋朝诸卫所统亲、勋、翊卫府置,东宫领兵开府皆置,为府兵长期集中居住之所在;每坊置坊主一人、佐二人,检查户口、劝课农桑; 后因军人在城坊分散居住日益普遍则不复存在。
官名。春秋时晋国置。中军主师之副。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: “(晋军) 及河,闻郑既及楚平,桓子欲还”,“以中军佐济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诸州置,掌督察非法。官品依州等级不同,各为一班和流外七班。州吏名。汉有部郡国从事史,魏晋以后称部郡从事,至南朝齐梁时改称部传从事。部郡从事之职在于检察一郡行政,至南朝宋时此职已轻,至齐梁时
官名。秦置,属治栗内史,为都内令副贰。入汉因之,景帝后元年(前143)更属大农令,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更属大司农。东汉省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置,为御营使司统兵官。四年,随御营使司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