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事令史
官名。两晋南朝中书省、门下省皆置为属吏,掌奏文案、宣诏令。北魏、北齐置于门下省,员八人。隋初沿置,文帝开皇六年(586)罢。麴氏高昌国亦置,隶门下省,仅次于门下校郎,地位较高。
官名。隋置,属门下省,掌传宣之事。
官名。两晋南朝中书省、门下省皆置为属吏,掌奏文案、宣诏令。北魏、北齐置于门下省,员八人。隋初沿置,文帝开皇六年(586)罢。麴氏高昌国亦置,隶门下省,仅次于门下校郎,地位较高。
官名。隋置,属门下省,掌传宣之事。
官名。民国置,为财政部副长官,主管常务工作。相当今天的财政部副部长。
官名。辽置,为文班司的主官。见“文班司”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及刑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均置,各一人,从五品,协郎中掌本司事。永乐十八年(1420)随清吏司并罢。
官吏首长。《国语·楚语上》: “天子之贵也,唯其以公侯为官正,而以伯子男为师旅。”韦昭注:“正,长也。”官吏之长。《国语·楚语上》:“天子之贵也,唯其以公侯为官正也。”注:“正,长也。”
身份微贼之臣。特用于臣下对君主之自称。
官名,辽朝置,为南院属官,佐南院枢密使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,凡契丹人民皆属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,参看“知枢密院事”条。
官名。南宋置,见“临安府尹”。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成立责任内阁,始置。无定额,奏任。承阁丞及厅局长之命分任各厅局事务。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办事机属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。①北周“司城中大夫”省称。②即唐朝兵部职方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职方郎中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改职方郎中为司城大夫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兵部尚书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