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任
民国时期由选举产生的官员,称为选任。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时期作为国家元首的大总统,均由选举产生。国民党政府规定公务员有的是选举的,有的是任命的,在“训政”时期,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的有国民政府主席,员额一人;国民政府委员、员额二十四人至三十六人;五院院长、副院长,共十人。选任官不须经过任命程序,即可就职。
民国时期由选举产生的官员,称为选任。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时期作为国家元首的大总统,均由选举产生。国民党政府规定公务员有的是选举的,有的是任命的,在“训政”时期,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的有国民政府主席,员额一人;国民政府委员、员额二十四人至三十六人;五院院长、副院长,共十人。选任官不须经过任命程序,即可就职。
汉朝天子之女称天姬,即公主。见明朝彭大翼《山堂肆考·公主》。后世亦沿称,《新唐书·诸帝公主传赞》:“妇人内夫家,虽天姬之贵,史官犹外而不详。”
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海军总司令处、舰队司令处、军港司令处与各舰,掌轮机事务。
官名。明洪武三十年(1397) 改良酝署令置,设一人,从六品。清朝沿置,设二人,满、汉各一人。初制,满员四品,顺治十六年 (1659) 改六品,康熙六年 (1667)升五品,九年与汉员并定为从六品。
官制用语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(980)殿试,始分进士为甲、乙两等。太平兴国八年,分为三等,称三甲,其第二等称二甲。宋朝时每科所分甲数及每甲所取人数皆不固定。太宗端拱元年 (988)、二年取进士皆未
官名。春秋时徐国置。见《徐尹征铖铭》。
官署名。十六国后燕置,掌管少数民族事务。《资治通鉴·东晋安帝隆安四年(400)》: “(十二月)壬辰,燕主(慕容)盛立燕台,统诸部杂夷。”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果房属官。康熙四十五年(1706)设,二人,秩九品。协“掌果”掌果房事。
官名。唐置,属采访使。员额二人,分判尚书六行事及州郡簿书。后改为观察判官。参见“判官”。
见“左右推案”。
官名。北魏末置,掌左厢禁卫军兵。东魏相府亦置,经常统兵出征。《北齐书·薛孤延传》:“入为左卫将军,改封平秦郡公。为左厢大都督,与诸军将讨颍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