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六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进士科

进士科

贡举科目名。隋朝始置。唐朝尤贵此科,其得人亦为最盛,应此科者试诗、赋及时务策五道、帖一大经,经策全通为甲第; 策通四、帖过四以上为乙第。甲第,从九品上; 乙第,从九品下。后以箴论表赞,代诗赋试策三道。宋朝为最重要的科目。考诗、赋、论、时务策。神宗熙宁 (1068—1077) 中,改试经义、论、策。哲宗元祐四年(1089),分诗赋进士、专经进士两科,皆兼试诗赋与经义、论策。绍圣元年(1094),罢诗赋进士科,南宋复设。第一、二等赐及第,第三等赐出身,第四、五等赐同出身。进士及第或出身者待遇优厚,士人多习此科,故此科得人最多,后世称为将相科。金朝亦置,分词赋、经义两科,以待汉族士人。词赋进士试赋、诗、策论各一道,经义进士试所治一经义、策论各一道。世宗大定十一年(1171),创设女直进士科,初仅试策,后增试论,用女直文字以为程文,以待女真士人。元朝进士分论、经义、词赋三科,又有蒙古进士科、汉人进士科之别。明朝为贡举唯一科目,其中分文科、武科。以乡试合格举人赴会试,中式者赴殿试。分一、二、三甲取名次; 一甲三人,分别称状元、榜眼、探花,赐进士及第; 二甲若干人,赐进士出身; 三甲若干人,赐同进士出身。


科举中的最主要科目。始于隋炀帝时,用“试策”取士。唐制以明娴时务、精熟一经者为进士,每年考试一次,分甲、乙科。但自武德以来, 实际上只有乙科。考试初只试策,后乃帖经兼试杂文,开元以后并增诗赋。后又规定诗赋为第一场,论为第二场,策为第三场,帖经为第四场。宋代进士科试诗、赋、论各一首,策五道,帖《论语》十帖,对《春秋》或《礼记》墨义十条。英宗时诏三年举行一次。太平兴国八年(公元983年)试进士始分三甲,景德四年(公元1007年)命官府详定考校进士程式,送礼部贡院,颁于诸州。其考第之制凡五等:学识优长、词理精纯为第一;才思该通、文理周率为第二;文理俱通为第三;文理中平为第四;文理疏浅为第五。一、二等称为及第,三等称为出身,四、五等称为同出身。太平兴国八年(公元983年)规定进士有赐宴琼林之礼。雍熙二年(公元985年)又规定殿试有唱名及第之典。辽制亦三年一试进士,殿试第一名赠授奉直大夫、翰林应奉文字,第二、三名以下,均授从事郎。金制规定以词赋、经义、策论中选的称为进士;世宗时又设女直(女真)进士科, 初只试策, 后增试论,即所谓“策论进士”。元于延祐二年(公元1315年)三月始开科,分进士为左右榜:蒙古、色目人为右,汉人、南人为左。考试用经义、策论、而诗赋亦不尽废。元代所试经义,以朱熹《四书集注》为准,以朱注四书试士始于此。凡由科举出身授官,蒙古人为六品,色目人、汉人递减一等。明清以进士科为常科的唯一科目,每三年举行一次,由各省举人集中至京师参加考试,先会试,后殿试,合格者称进士,分为一、二、三甲。清末废科举制度,进士科亦废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三嫔

    内命妇位号。《周礼》有九嫔之制。北魏亦设九嫔,为皇帝之妾,因其地位不同,分为三嫔与六嫔两组。三嫔地位较高,员额三人,位视三卿。

  • 小匠师下大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匠师司次官,员一人,亦称小匠师或匠师下大夫。佐匠师中大夫掌城郭宫室建筑之制及诸器物度量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成为匠师司长官,

  • 宴乐案

    官署名。宋朝大晟府所属机构。参见“大晟府”。

  • 职币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收敛官府结余的费用财物。《周礼·天官》: “职币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贾四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式法以敛官府都鄙与凡用邦财者之币,振掌事者

  • 兵马司指挥

    官名。明清京师分五城兵马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 (1368—1398) 中设,于南、北两京五城各设一人,秩正六品。所属有副指挥、吏目等员。清顺治 (1644—1661) 中沿设,京师五城各一人,隶于

  • 帐下司马

    官名。东汉末置,掌有关军旅事务。东汉献帝兴平元年(194)赵韪为益州帐下司马,被称为州大吏,以拥立刘璋为益州牧,迁征东中郎将。西晋太尉贾充统军伐吴时,置二十人。官名,汉献帝兴平元年置,赵韪曾任益州帐下

  • 粟石品级

    汉代以谷粟为任官的俸给,故以石数多寡来表示官级的高下。自万石、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比二千石、千石、比千石、六百石、比六百石、四百石、比四百石、三百石、比三百石、二百石、比二百石、百石以至斗食,共分十六级

  • 武备院郎中

    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属官。康熙二十一年(1682)设,额一人,正五品。掌本院题奏事件、核销钱粮、总理四库、收发文件诸事。

  • 大理院典簿厅主簿

    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六人,正七品,奏补。掌录供、编案、译电并督同录事缮写文件。

  • 吏部郎中

    官名。① 魏晋南北朝与吏部郎互称,为尚书省吏部曹长官。参见“吏部郎”。②吏部头司吏部司长官。唐高祖武德三年 (620) 改选部郎置,员二人。一掌考定核实文官资历档案班秩阶品告身,一掌选补流外官。高宗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