衙司
官署名。①北宋前期三司所属机构。掌三司军将、大将等无品武官名籍,差除押送纲运等差遣。设管辖官二人,以判开拆司与内侍都知、押班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并归刑部都官司。②宋朝州府衙门下属机构。亦称牙司。掌州府衙前差遣、保明出职及贬责官员编管等事。曾一度废罢,神宗元丰元年(1078)因司农寺请,复置。
官署名。①北宋前期三司所属机构。掌三司军将、大将等无品武官名籍,差除押送纲运等差遣。设管辖官二人,以判开拆司与内侍都知、押班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并归刑部都官司。②宋朝州府衙门下属机构。亦称牙司。掌州府衙前差遣、保明出职及贬责官员编管等事。曾一度废罢,神宗元丰元年(1078)因司农寺请,复置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正五品武阶官。位在正侍大夫下、履正大夫上。
官署名。金朝属工部上林署。掌宫苑栽植花木。初设接手官四人,章宗泰和元年 (1201) 罢,置都监、同监二员领局事。宣宗贞祐三年 (1215) 罢都监、同监,以同乐园管勾兼领局事。官署名。金代设此官署,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掌考查全镇马匹卫生医药等事。
官名。亦称噶布伦。清朝西藏之最高行政长官。隶于达赖喇嘛之下,综理藏务,凡任官、军务、财赋、刑狱事皆掌之。其议事之署称嘎厦。康熙六十年(1721)废第巴,改设四噶伦。以喇嘛一人为首,遇有缺出由番目中挑补
见“行用库”。元户部所属机关。中统元年(公元1260年),初立中都行用库,秩从七品。掌钞币的兑换。设提领一人,从七品;大使一人,从八品;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至元二十四年(公元1283年)改置为光熙、文明
官名。唐置,掌群牧孳课之事,属太仆寺。唐制,凡养马一千匹以上不足三千匹者为下监,置监一人,副监一人,丞一人;所属有主簿一人。
官名。金朝置,战时掌征集物资等事。
清朝“军机大臣”之俗称。
官名。即“浙江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北齐鸿胪寺司仪署次官。唐朝沿置,一员,正九品下,佐司仪令掌凶礼丧葬之具。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明洪武三十年(1397)置,为鸿胪寺司仪署长官,一员,正九品,典陈设、引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