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六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行太仆寺

行太仆寺

官署名。明洪武三十年(1397)置北平及辽东、山西、陕西、甘肃等处行太仆寺,掌各边卫所、营堡之马政,以听于兵部。山西、北平、陕西,每寺设少卿一人,丞三人; 甘肃、辽东,每寺设少卿、丞各一人。永乐元年(1403)改北平行太仆寺为北京行太仆寺,十八年改称太仆寺,洪熙元年(1425)复称北京行太仆寺,正统六年(1441)再次定名为太仆寺,而以洪武时置于滁州之太仆寺加“南京”字。


官署名。明制有行太仆寺。《明史·职官志四》谓其“掌各边卫所营堡之马政,以听命于兵部。”其所辖之地为山西、陕西、甘肃、辽东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钦命文衡总裁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天历己未玖年(1859),改革科举,废掌考各官而设。分正、又正、副、又副,共四人,为主持天试(京试)的主考官。下设副总裁,正、副总阅,磨勘和阅文官。协理考试事宜。亦主武考、下统

  • 勤务督察长

    警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,掌督察所属警员的执勤事务。

  • ①继承官职。《曶鼎铭》:“王若曰: ‘曶,令汝更乃祖考,司卜事。”②替代职务。《班簋铭》: “王令毛伯更虢城公服。”郭沫若注: “‘更虢城公服’是替代虢城公的某种官职。”

  • 司宗上士、中士、旅下士

    见“司宗中大夫”。

  • 社首

    见“社长”③。

  • 管河同知

    官名。清朝设河道总督,正二品,“掌治河渠,以时疏濬堤防,总其政令。”(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河道总督》)其下属官员有管河同知、通判、州同、州判等,分驻沿河各州县汛地。同知直属于河道,地位相当于知府。见《

  • 致果校尉

    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置为正七品上武散官。宋朝沿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武散官名。唐宋置,秩均为正七品上。

  • 西戎校尉

    官名。三国魏置,亦称“护西戎校尉”,五品。西晋初治长治,掌雍州少数民族事务。领兵,多以征西、镇西等将军领之,并兼雍州刺史。四品。东晋后改治汉中,有时兼梁州刺史。南朝宋四品。梁置于北凉、南秦州,立府,有

  • 提刑司干办官

    官名。宋朝提刑司属官,佐提刑分理具体事务。参见“提刑司”。

  • 奋武郎

    散阶称号。清朝置。乾隆二十年(1755)始定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七品及属八旗者正、从七品之封赠。三十二年,八旗改同绿营,只封正七品。五十一年,改为武信骑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