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清刑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中(1403—1424)改为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定设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裁。
散官名号。北宋始置。前期为正八品下文散官。神宗元丰三年 (1080) 后改置为新寄禄官,正九品。取代旧寄禄官大理评事。金再置为文散官,以授正八品下文官。元朝沿置,改文官正七品,敕授。明为文官正七品,初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隶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,置司于碉门(今四川天全)。置达鲁花赤一员,招讨使二员,经历、知事各一员。下辖鱼通路(今四川康定东)万户府、碉门鱼通等处管军守镇万户府等机构。
羽骑,为“羽林骑”的省称,即羽林军的骑兵,为禁卫军,汉置,分左、右,其长官称监,有丞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光禄勋》:“羽林左监一人,六百石。主羽林左骑。丞一人。羽林右监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主羽林右骑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。置司河州 (今甘肃临夏)。设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、治中各一员。下辖税务提领及宁河县官脱脱禾孙、弓甲匠达鲁花赤等官。
对官居尚书令、中书令而兼封王爵者的尊称。《魏书·尔朱彦伯传》: “时(尚书令尔朱)世隆封王,故呼为令王。”隋朝豫章王杨暕为内史令(隋因避讳,改中书为内史),崔赜亦称其为令王。见《隋书·炀三子传》。
(1)清代士兵,经制的(即国家常设的)称为兵,非经制的称为勇。清末新军士兵分为目与兵两级,又各分正副。参见“目兵”。(2)北洋政府规定,兵的地位在军士之下,分为上等兵、一等兵、二等兵三级;海军则分一等
按年支付的薪俸。北洋政府规定副总统的薪俸按年支给称为年俸,是民国时期薪俸支付的特殊方式。参见“薪给制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长秋寺次官,四品上。由宦者担任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统领奚族之北剋军,以剋为军之统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