蚕官令
官名,汉置,掌蚕事祭祀。详“蚕官”条。
官名,汉置,掌蚕事祭祀。详“蚕官”条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原称贸易调整委员会,隶属于军事委员会,以调整对外贸易为主要对象。后因国外信用借款成立,须由政府购运物资抵付,民国二十七年(公元1938年)贸易调整委员会改隶财政部,由本会自办外
唐朝称五品以上的武官等为六参官。唐制,武官五品以上及折冲当番者,五日一朝,号称六参官,因其一月朝参六次。唐制,武官五品以上及折冲当番者,五日一朝参,号称六参官。意谓每月六次朝见皇帝。
官名。见“典客令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京外董事会、议事会设置、组织事,京外自治局、自治所各事项,自治经费之调查、监督,资政院参议员选举事。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。
官名。西晋置,属光禄勋。统率羽林郎,负责宫殿门户的禁卫。东晋哀帝兴宁二年(364)省光禄勋,并入司徒属下,孝武帝宁康元年(373)复置光禄勋,仍属之。北魏亦置,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四品上。北魏还
汉朝选取武官的方式之一。《汉书·地里志下》:“安定、北地、上郡、西河,皆迫近戎狄,修习战备,高尚气力,以射猎为先……汉兴,六郡良家子选给羽林、期门、以材力为官,名将多出焉。”注:“师古曰:六郡谓陇西、
官名,辽朝置,为南大王院长官,分掌部族军民之政。其佐官有:知南院大王事、南院太师、南院太保、南院司徒、南院司空等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署名。简称“宾客司”。清朝理藩院诸司之一。顺治十八年(1661)设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改称王会清吏司,遂废。
官名。隋朝太仆寺龙厩署长官,置二员,从八品上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典厩令,升从六品。
即宦官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赐吏二千石、诸侯相,下至中都官、宦吏、六百石,爵各有差,自左更至五大夫。”颜师古注:“宦吏,诸奄官也”。宦吏即宦官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五月,凤凰集胶东、千乘,赦天下,赐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