莫提色布依伯克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回族教法之事。喀什噶尔设五品伯克一人,叶尔羌设六品伯克一人,和阗等地设七品伯克四人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回族教法之事。喀什噶尔设五品伯克一人,叶尔羌设六品伯克一人,和阗等地设七品伯克四人。
官名。汉代太常的属官有太宰令及丞。令,东汉时秩六百石。掌管宰工鼎俎馔食之物,祭祀时陈馔具。据《汉官》所载,有“员吏四十二人,宰二百四十二人,屠者七十三人,卫士一十五人”。
官名,汉置,为郡县佐吏,位在法曹掾下,掌佐法曹掾主邮驿科程事。其后,魏晋等沿置,掌刑狱罪法事。隋以后无。
官名。“大舟”即“太舟”。详见“太舟”条。
国民政府的内部机构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二月置,设副官长一人(少将),高级副官六至八人(上校),副官八至十二人(中少校),差遣二十至三十人(上中少尉),特务员若干人,雇员若干人。处内分设四科:
监狱名。宋置,属府院,掌拘系该管地方一切民刑诉讼案件的人犯。
官名。清朝农民起义军捻军所设之职官。咸丰五年(1855),捻军各路结为联盟,改编为五色总旗,每旗之统帅即称“总目”。
官名。三国吴孙权置。参议军事。吾粲自山阴令迁此。见《三国志·吾粲传》。官名,东汉末年孙权置,掌领兵征伐、驻守或为将军参谋军事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吾粲传》:“孙权为车骑将军,吾为主簿,出为山阴令,还为参军
御史中丞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(御史)中丞为独坐、为中宪”。参见“三独坐”。
清朝内阁学士之别称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宣统三年(1911)改隶军学处。掌拟全国马队教育、训练、校阅之计划,审定马队操法,核议马队应用马匹、军械器具,考察所属学堂成绩等。置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