艺师
官名。清末内阁印铸局、陆军部、海军部、农工商部等中央机构之属官。各有专长,分别掌治专门职业。如印铸局艺师专办印铸事务。又农工商部艺师分为一、二等,分别为正六品、正七品。
官名。清末内阁印铸局、陆军部、海军部、农工商部等中央机构之属官。各有专长,分别掌治专门职业。如印铸局艺师专办印铸事务。又农工商部艺师分为一、二等,分别为正六品、正七品。
清末责任内阁的内部机构。掌内外简任、奏任、委任各官履历稽核存储、开单请简、资格审查、册报,以及文官考试、处分等事宜。以局长、副局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艺师、艺士、录事等,分理各项事务。
任宰相之职。清朝以授予大学士为荣典,亦习称拜相。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。隋朝始置,为太子左监门率副贰,员二人,正五品上。唐朝复置,为太子左监门率府次官,员二人,从四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左崇掖卫副率,咸亨元年(670) 复旧; 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又改
官名,三国蜀置,掌参军事及丞相府诸曹事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杨仪传》:“初,仪为先主尚书,琬为尚书郎,后虽俱为丞相参军长史。”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清除杂草及其政令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薙氏,下士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杀草”,“掌凡杀草之政令。”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孙权置。领兵。《三国志·凌统传》: “拜统别部司马,行破贼都尉,使摄父兵。”官名,东汉建安年间孙权置,掌领兵征伐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凌统传》:“统年十五,左右多称述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。施用于境外,地位较低。武帝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班品拟伏波将军等号。参见“度河将军”。
此言官位官秩比公。公是汉朝最高级的官,西汉时太师、太傅、太保为三公,东汉时太傅为上公,太尉、司徒、司空为三公,其俸月谷三百五十斛(石)。“比公”,言其官俸比公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》:“比公者四:第一大将
即“博尔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