肃纪左司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康熙元年 (1662) 设。与肃纪前司掌十五城狱讼及旗、民交涉案件。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一人,均以满员充任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裁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康熙元年 (1662) 设。与肃纪前司掌十五城狱讼及旗、民交涉案件。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一人,均以满员充任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裁。
清朝吏部之奖叙制度。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或有功绩者,奉旨交部议叙,以资奖励。议叙之法,分为纪录、加级两种。由保举而授任之官亦称议叙,如议叙知县等即是。清制,官吏有功交吏部核议,以定功赏的等级,称为议叙。
宋神宗元丰三年(1080)至五年的官制改革。宋初建官沿袭五代,三师、三公不常置,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,中书省、门下省列于皇城之外,又别置中书于禁中,是为政事堂,与枢密院对掌大政。天下财赋,内庭诸司,中外
官名。金设此官,掌管发行兑换纸币交钞等事务。详见“交钞库”条。
“行台尚书左仆射”的省称。
官名。西汉置,佐助水衡都尉掌上林苑。员额五人,秩六百石。东汉时与水衡都尉俱废。
科举考试的文体之一。亦称制义、制艺、时艺、时文、八比文,因题目出于四书,故又称四书文。其体源于宋元的经义, 明成化以后, 渐成定制,规定有固定的程式,文中分破题、承题、起讲、提比, 虚比、中比、后比、
见“帘官”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(1368—1398)时磨勘司置,一人。详见“磨勘司左司丞”。
四征、四镇将军的统称。
宫中女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掌铨查六宫。三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