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六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红十字会

红十字会

国际慈善组织。起源于公元1792年法国兵士创设的战地医院,以救护战地伤兵、掩埋尸体为主要任务,其后逐渐发展进而进行各种救济事业,如自然灾害救济、社会救济等,其经费全由募捐而得,公元1864年8月,由瑞士发起在日内瓦召开国际会议,公认以瑞士红地白十字国旗改换颜色为白地红十字为会旗,故名红十字会。会议签订了《日内瓦国际红十字会公约》,规定了有关改善战地伤病者境遇的国际通则,同时规定各国的伤兵救护组织有受保护和使用红十字标志的特权。各国红十字会的工作性质和范围等各有其侧重方面。我国于清光绪三十年(公元1904年)加入国际红十字会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九月二十四日公布《红十字会条例》,规定红十字会依陆军部和海军部的指定,辅助陆海军战时卫生勤务;依内务部的指定,分任赈灾、施诊和其他救护事项;并得募款设立医院,培育救护人材,储备救护材料。红十字会在北京设立总会,总会会长、副会长各一人,由大总统选任;各省设立分会,分会长由分会推选,经会长认可后方能就任,并由会长报明内务、陆军、海军各部。红十字会的资产和帐簿,得由内务、陆军、海军各部随时派员检查;每年收支帐目和工作情况并得向内务、陆军、海军各部报告。国民党政府时期沿置红十字会,属于非官方机关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虎头牌

    见“牌符”。

  • 和会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外务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掌订立约章,奏派使臣,更换领事,各国使臣觐见、会晤,本部官员升调各事。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。清光绪二十七年(公元1901年)置,属外务部。

  • 二千石

    官秩等级,因所得俸禄以米谷为准,故以“石”名之。汉朝二千石为中央政府机构的太子太博、太子少傅、将作大匠、詹事、水衡都尉、内史等列卿,及州牧郡守、诸侯王国相一级官员。月俸谷百二十斛,一年得谷一千四百四十

  • 均官丞

    官名。西汉置,属少府,为均官长副职。官名,汉置,为均官长之副,佐均官长输入干草或征收山陵税等。参看“均官”、“均官长”条。

  • 广蕃苑

    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 (1407) 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,广蕃苑属香山监。苑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香山监”条。

  • 典玉局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雕刻玉器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
  • 提中关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龙江关(即天京海关)的稽查与税收事务。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知非子《金陵杂记》记天京地区设有三个税关:“于是首逆又设关卡三道,以防偷漏,其名为伪天朝提中关、提头关

  • 工部钱法堂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管理钱法之机构。顺治元年 (1644) 置。由工部满、汉右侍郎兼管。掌理宝源局鼓铸事宜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工部改为农工商部,遂废。

  • 特别法庭

    审判机关名。《临时约法》中规定大总统受弹劾后,由最高法院(大理院)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。这是南京临时参议院为防止总统危害民国的措施之一。但是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,议会并未能够弹劾总统,

  • 食货副监

    官名。隋朝行台省食货监次官,置一员,视从八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