稽查守卫事宜处
官署名。清末稽查守卫事宜大臣衙署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置总司稽查守卫事宜大臣,始设。职掌稽查守卫宫禁事宜。置稽查守卫事宜大臣三人,下设总办、帮办各一人,稽查章京四人,稽查委员十数人等。宣统三年(1911)裁。
官署名。清末稽查守卫事宜大臣衙署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置总司稽查守卫事宜大臣,始设。职掌稽查守卫宫禁事宜。置稽查守卫事宜大臣三人,下设总办、帮办各一人,稽查章京四人,稽查委员十数人等。宣统三年(1911)裁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二人 (不常置),每镇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随同总参谋官或正参谋官分任计划诸务。
公侯伯子男是五等爵位。《尚书·武成》:“列爵惟五。”注:“爵五等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。”
官名。元置,为评定使司副主官。见“详定使司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根据《善后借款合同》设置,为审计院外债室主官,华洋各一员。见“审计院”。
西夏第二等官衙。包括殿前司、御史、中兴府、三司、和尚功德司、出家功德司、大都督府、皇城司、宣徽院、内宿司、护法功德司、閤门司、御庖厨司、匦匣司、西凉州等。用十五两铜镶银印。
① “通直散骑侍郎”简称。② 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谒者台置,员三十人,从六品,据事大小出使。唐高祖武德七年(624)置为从六品下文散官。宋初因之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废文散官,遂用为新寄
宋朝军职升迁制度。节级内部依次升迁,或由长行 (军士) 升充承局、押官,称排连。宋代军职升迁制度。凡节级内部依次升迁, 或由军士升为承局、押官,称为排连。
官名。即吏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吏部员外郎。
散阶称号。清朝武职正二品之封赠。初,武职中属八旗者正、从二品封资政大夫,属绿营者正二品封骠骑将军,后各有变化。至乾隆五十一年(1786)统一于此,只封武职正二品,遂成定制。官名。清代官制,武阶正二品授
官署名。北齐始置,九寺之一,为国家最高审判机构,掌决正刑狱,置卿、少卿、丞各一员,有功曹、五官、主簿、录事等员,属官正、监、评各一员,律博士四员,明法掾二十四员,槛车督二员,掾十员,狱丞、掾各二员,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