稷正
农官名。汉代应劭《风俗通·祁典·稷神》:“《春秋左氏传》有烈山氏之子曰柱,能殖百谷蔬果,故立以为稷正也。周弃亦以为稷正也。”
农官名。汉代应劭《风俗通·祁典·稷神》:“《春秋左氏传》有烈山氏之子曰柱,能殖百谷蔬果,故立以为稷正也。周弃亦以为稷正也。”
库名。元置,属户部,掌宝钞、玉器。其官有都提举,正四品,提举,正五品;同提举,从五品;副提举,从六品;知事,从八品;还有提控案牍、司吏、译史、司库等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一·户部》。官库名。元置,属户部。至
“典农中郎将”、“典农校尉”、“典农都尉”等官的简称 (参见各条)。《三国志·后妃·明悼毛皇后传》: “迁 (毛) 曾散骑常侍,后徙为羽林、虎贲中郎将,原武典农。”泛指典农诸官,也作为“典农中郎将”、
官名,西汉时西域龟兹国等置东西南北部千长,为地方性长官,掌千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龟兹国》。
见“典膳署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吏部置,分属考功司,掌曹掾官考课之事,由考功郎官领之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铨选制的一项规定。选人授差遣、吏人出官皆理一定选限,称为守选。如留守、两府、节度、观察判官; 一选; 掌书记、支使、防御、团练判官,二选; 进士、制举,三选; 九经,四选; 五经、三礼、
金代签发汉人为兵的制度。见“汉军(2)”。
① 周朝王公子弟及卿大夫封邑采地的别称。借指有地位的公卿大夫。《尚书·周书·梓材》:“以厥庶民,暨厥臣,达大家。”孔安国传:“言当用其众人之贤者与其小臣之良者,以通达卿大夫及都家之政于国。”孔颖达疏:
官署名。即国子监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国子监。官署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国子监为司成馆,祭酒曰大司成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国子监》,参看“国子监’条。
南宋太学招补新生的一项规定。孝宗淳熙四年(1177),太学行混补法,以考生太多,遂改待补法加以限制。后每遇科举年分,诸州未解发者百人取三,选解试时有两场或一场试卷文理优长者,于本州备案,待太学补试,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