税课分司副使
官名。明代于京师崇文门、德胜门设税课分司各一,分别设副使一人主管。参见“税课司大使”。
官名。明代于京师崇文门、德胜门设税课分司各一,分别设副使一人主管。参见“税课司大使”。
选官制度之术语。清制,吏部所选之官员,如不引见皇帝,则由特派之王大臣共同传见,以考察其年力是否胜任,称验看。
官名。清末理藩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以满人充,简任。佐尚书管理部务。宣统三年(1911),左侍郎改为副大臣,右侍郎省。
清朝河道总督之俗称。清朝对河道总督的别称。见“河道总督”条。
隋代州主簿名目之一。见“州迎主簿”。
见“山东行省”。
官署名。隋朝陇右牧总监所统诸牧之一,置尉。
官名。东晋南朝置,丹杨尹属官。一作“丹阳尹丞”。
即“甲喇章京”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散秩大臣。
官名。清朝督理漕粮之武官。隶于总潜设一人,从二品。统辖漕标营兵。掌催护粮艘之事。下设游击一人,都司二人,守备二人,管理塘务一人千总四人,把总十八人。官名,清朝有漕标副将,为漕运总督的属官,负责催护粮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