祠祭案
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所属机构,掌大中小祠祀差行事官及酒齐、币帛、蜡烛、礼料。
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所属机构,掌大中小祠祀差行事官及酒齐、币帛、蜡烛、礼料。
指三品以上的武官。唐朝三品以上的武官三日一朝,一月九朝,故号九参官。唐制,武官三品以上,六日一朝参,号称九参官。意谓每月九次朝见皇帝。
官名,南朝梁置,为清商署主官,掌清商乐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太常卿》。
吏员名。晋置,属尚书省。参见“郡省事”。
御史大夫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御史大夫为亚台、为亚相、为司宪”。御史大夫的别称。秦汉官制,御史大夫为副丞相,丞相缺位,用以递补,故称亚相。《汉书·百官公
官名。宋置,为文思院副长官,位在提辖官之下。与其他长官共理院事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三·工部·文思院》。
官职等级制度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置。乡品不及二品的寒士所任官职,自皇弟皇子府长兼参军至郡公国典书令,分为七班,即七个等级,以班多者为上,多为较低级的僚佐。由此方能升入流内十八班之第一班。陈初
① 官场用语。唐朝中书省置中书舍人六员,分押尚书省六曹,佐宰相判案,同署乃奏,唯枢密迁授不预,谓之六押。②官名别称。即中书舍人。
官名。唐朝设二人,以宦官充任,掌领在翰林院待诏的文学侍从之臣、有伎艺之士,上承下达,包揽军国重事,职权极重。五代称翰林茶酒使,北宋初称茶床使,后改翰林使,属东班诸司使,通常无职掌,仅为迁转之阶。官名。
官名。春秋置。掌理狱讼。汉朝及后代沿置,为地方官府职掌刑狱的属吏。官名,春秋时即有此官,秦汉皆沿置,掌管监狱及罪犯。《史记·绛侯周勃世家》:“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……绛侯既出,曰:吾尝将百
参见“十明将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