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礼仪院
官名。宋置,见“礼仪院”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礼仪院”。
汉武帝初置八校尉,俸禄二千石,属官有丞有司马。八校尉是:中垒校尉,掌管北军垒门之内,另外还掌管西域;屯骑校尉,掌管骑士;步兵校尉,掌管上林苑门屯兵;越骑校尉,掌管越骑;长水校尉,掌管长水宣曲胡骑;胡骑
官名。金朝始设。为枢密院、都元帅府等机构之属官。掌出纳文移。元朝沿置于宣政、枢密诸院、诸大都督、通政司、都察院等衙署。明清有设于宗人府、都察院、通政司等所属经历司者,为经历司之主官(详“经历司经历”)
苑园名。见“提点在京四园苑所”。
官名。明朝派驻各地镇守地方的太监。洪熙元年(1425)始设。正统(1436—1449)始遍设于各省各镇,均由地位极高的太监出任,控制地方官员,权势显赫。嘉靖八年(1529)后始革。
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户部四司之一。司的长官,隋初称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。唐沿置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金部郎中一人,从五品上;员外郎一人,从六品上。掌全国库藏出纳、权衡
官名。明置,见“王府仪卫司”。
官名。①宫廷女官。隋炀帝始置,二十四典之一。员二人,从七品,属尚宫局,为司簿之佐,掌宫人名籍及廪赐之事。唐朝沿置,员二人,正七品。宋沿置,属尚书内省,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,尽
命妇名号。明、清置,以封正、从七品官员之母。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。简称督捕司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督捕衙门,隶兵部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,改设督捕前、后二司及督捕厅,隶刑部。雍正十二年(1734),并督捕前、后司及督捕厅为
官名。唐朝将作监所统斜谷监副长官,置一人,从七品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