督甄令史
官名。南朝宋于校猎时临时设置,掌督摄纠司,多由诸曹令史兼任。
官名。南朝宋于校猎时临时设置,掌督摄纠司,多由诸曹令史兼任。
官名。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主五郎中置,员一人,从五品上。为吏部司封司长官,掌封爵、命妇、朝会及赐予等事。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改主爵郎中,玄宗开元元年(713)再改司封郎中。北宋前期不领司封
官署名。元有梁家寨银场、明世银场、密务银场、宝山银场、烧炭峪银场、胡宝峪金场、七宝山炭场,各置提领所,俱属中政院,秩从七品。每所各设提领、同提领、副提领各一人。
官名。辽北面军官。领天云军。
①爵名。明朝为宗室封爵之第七等。位辅国将军之下。清朝为宗室封爵之第十三等。位辅国将军下、奉恩将军上。并有一、二、三等之别,秩视武职正三品。②散阶称号。明朝为武职从二品之加授。爵名。明朝郡王次曾孙授奉国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交通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管理国有铁路工务;二、监督地方公共团体和民业铁路工务;三、铁路材料的购买、制造、分配、保管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,分理司
清朝协办大学士之别称。
官名。即少府少监,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为名府少监。参见“少府少监”。官名。见“尚方监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大将军及太尉设为属官,掌管司法事务,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作第七品。晋朝诸公及开府位从公加兵者亦置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大将军或太尉属吏,掌司法事务。晋也置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负责御药的调制,进御之前须先尝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官署名,东汉置,属少府,掌尝药。其长官也称监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少府》,参看“尝药”条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掌囚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,掌拘于刑部的囚犯,下设掌囚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