督工科
海关工务部的一科。见“工务部”。
海关工务部的一科。见“工务部”。
汉朝根据县府政务繁简,分为剧县、平县,两者官员的侍遇有所不同。东汉安帝时规定,长吏如非父母丧无故去职者,剧县十岁,平县五岁以上,乃得重新叙用。
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一、王国人不得任宿卫。《汉书·龚胜传》记“胜为郡吏,三举孝廉,以王国人,不得宿卫补吏。”二、王国人不得在中央任廷尉。《汉书·彭宣传》记宣“迁廷尉,以王国人,出为太原太守。”
佐助将军处理军务员职的总称。《史记·李牧列传》有“市租皆输入莫府”之语,索隐:“崔浩云:古者出征为将,军还则罢,理无常处,以幕帟为府,故曰幕府。”将军幕府的员职,据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记载,有长史、司马
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食官署令丞”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清乾隆十五年(公元1750年)罢张廷玉配享太庙,并令尽缴历年颁赐诸物。同治时,追缴陈孚恩御赐“清正良臣”匾额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为中书省长官之一。三国魏文帝初年分秘书置中书省,以秘书左、右丞刘放、孙资分任中书监、令,并掌收纳章奏、草拟及发布皇帝诏令之机要政务,皆位三品,无所轩轾,唯入朝时监班次略高于令。职权甚重
官署名。即“山东清吏司”。
见“侍御史知杂事”。官名。唐置,属御史台台院,以年资最老的侍御史充任,员额一人,主管御史进名、改迁以及台内一切事务。号称台端,亦谓之杂端。
官署名。十六国后凉、后燕均置,设尚书为长官。麴氏高昌国置为八部之一,设长史、司马为正、副长官。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 (546)改尚书三十六曹为十二部,此为十二部之一,隶尚书省,设郎中为长官,或说亦置尚书
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举人殿试合格,通常按成绩分成五甲,赐及第、出身、同出身。部分举人得特殊优待,可升一至二甲。宋代科举考试中的一项规定。宋制,殿试及第者分为五甲,分别赐予及第、出身、同出身。又规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