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太后祗应司
皇太后祗应机构。辽置,见“著帐郎君院”。
皇太后祗应机构。辽置,见“著帐郎君院”。
官名。明制,布政使之下有左、右参议,秩从四品,与左、右参政共同分司诸道,掌督粮、督册、分守。清初沿置,乾隆十八年(公元1753年)裁撤。参见“道员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学部。掌农工商学校,并审核各省实业,为民兴利诸事项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。司内分设两科:实业教务科,掌农业学堂、工业学堂、商业学堂、实业教员讲习所、实业补习普通学堂、艺徒学堂及各种实业学
官名。金置,见“武器署”。
官名。清末总理衙门章京之一种。同治元年 (1862) 置。满、汉各一人,由总理衙门章京内选派。协助总办章京办理各项事务,并在总办章京离职期间代行其职。光绪二十七年 (1901) 撤。
清代选拔官学教习的考试。清制,两翼宗学、八旗党罗学、咸安宫学、景山官学均设满汉教习。凡满洲教习,以文进士、举人、贡生、生员,翻译进士、举人、生员,现任笔帖式及因公诖误的废员考取;汉教习,咸安宫学以进士
官制用语。宋朝于定员以外,额外加派官员主管或处理某事,称添差。此仅有其名不管实事,则称添差不厘务。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宋制,于正额外再额外添派官员主管或处理某事,称为添差;或仅有其名而不处理政务者,则称
官名。《周礼》无此官。北周始置禁游中士,正二命;禁游下士,正一命。掌禁止游荡,属秋官府布宪中大夫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一命。散官名。北魏有监淮海津都尉,秩从九品上。北周置淮海都尉以为散官,秩从九品上。
明朝内府甲字、乙字、丙字、丁字、戊字、承运、广惠、广盈、广积、赃罚十库的合称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与“屯田郎”互称,为尚书省屯田曹长官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 定置为工部屯田司长官,从五品上。高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田大夫,寻复旧。闲简无事。五代因置。北宋初为五品寄禄官,不预司务。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