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藩院额外侍郎
官名。清置,员额一人,为理藩院的佐官。见“理藩院”。
官名。清置,员额一人,为理藩院的佐官。见“理藩院”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置。见“刑曹清吏司”。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守卫所”,参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布的《海军军港司令处条例》规定, 设于海军各军港(冠以地名),掌理出师准备、防御计划及军港区域及附近地方警备事项。设司令一人(中、少
东汉对有学识有品行的社会知名人士,常以重礼征聘而授予官职,称“聘君”或“征君”。后世也有沿袭以制者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高等法院的主官。见“高等法院”。
官名。宋朝讲议司、修政局、实录院皆置,在本部门负责检验故事,进行研究。
官名。北周置,正三命。职掌不详,惟《周书·裴宽传》说:弟汉,“加成都上士”。
见“驻藏大臣左参赞”。
太平天国所设事务性典官衙之一。掌理关于作战负伤的军人治疗与优抚方面的工作。知非子《金陵杂记》说:“专司收养受伤贼匪,为功臣衙。”
官名。三国蜀置。管理盐铁之政,属盐府校尉。见《三国志·吕义传》。官名,三国蜀置,掌盐铁之政,为盐府校尉属官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吕乂传》:“先主定益州,置盐府校尉,较盐铁之利,后校尉王连请乂及南阳杜祺、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