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六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海军总司令部

海军总司令部

海军指挥机关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原隶军事委员会。民国二十七年 (公元1938年)行政院的海军部裁撤, 其经营事务归并海军总司令部。民国三十四年 (公元1945年) 海军总司令部曾一度缩编为海军处,改隶于军政部。次年国防部成立时又恢复海军总司令部的建制,为国防部所属四大军种司令部之一。管理海军各舰队、学校、工厂、港口司令部等。设总司令一人,为上将级,副总司令一人,为中将级; 参谋长一人, 为少将级; 下辖各室、署、处。总司令办公室掌理文书及事务性业务。设主任一人、为上校或中校级; 参谋、副官、秘书各二至三人,为少校以下军官或同等官。各署为一般性参谋业务机构:第一署掌理海军人事,凡培养、铨叙、任免、考核、奖惩等事项均属之;第二署掌理有关海军国内外情报的收集、研究、判断,兼掌战史业务;第三署,掌理海防计划及其实施,海军作战计划及其实施,舰队调遣运用等业务;第四署,掌理海军补给的筹划、实施以及军工生产等业务;第五署,掌理海军各机构编制和筹建,训练计划的拟定以及对海军学校的督导等业务;第六署,掌理海军有关科学技术方面的发展研究。各署设署长一人,为少将或上校级;副署长一人,为上校或中校级。署下各设二至四处,处长为海军中校,处下设科,科长为中校或少校,各科设参谋人数不等,为少校以下或同等官。各处为特别参谋和行政机构:新闻处,掌理海军机关、部队的一切政治工作,财务处,掌理海军经费的筹划、管理及颁发,兼掌预算业务;监察处,掌理所有海军部队的纪律、财务管理的监察业务;军法处,掌理海军机关、部队的军法事宜;军医处,掌理海军各卫生机构的筹建、管理,药物、器财的筹划、补充、保管等业务。副官处掌理本部人事、文电、收发、通信、档案等业务;总务处,掌理本部行政及事务性工作。各处设处长一人,为上校或中校级。处下设二至四科不等,各设科长一人,为中、少校或同等官;各科参谋、科员三至五人不等,为海军少校以下军官或同等官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全国烟酒公卖局

    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。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五月三十日公布的《全国烟酒公卖局暂行章程》和《全国烟酒公卖暂行章程》的规定,全国烟酒公卖局管理全国烟酒公卖事务。设总办、会办各一人,局内置

  • 东宫学士

    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东宫文学侍从,任者皆为才学之士。参见《陈书·徐陵传》、《姚察传》。

  • 东宫典经守舍人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,属东宫典经局,掌经籍,流外三品蕴位。

  • 育材馆

    见“育胄馆”。

  • 故官

    指原任之官,非已死之官。《汉书·路温舒传》:“诏书令公卿选可使匈奴者,温舒上书,愿给厮养……事下度辽将军范明友、太仆杜延年问状,罢归故官。”注:“师古曰:以其言无可取,故罢而遣归故官。”

  • 部都尉

    官名。自秦至汉武帝初,边境诸郡有的只设都尉,不置郡守,颇与东汉的属国相似。武帝以后,为了加强对新开辟地区少数民族的统治,边郡均置太守,而且往往分部设置都尉,各典一区(若干县)武事。见于《汉书·地理志》

  • 协律都尉

    官名。西汉武帝一度置,以李延年为之,佩二千石印绶,掌谱作新曲。寻省。三国魏复置,隶太常,掌校定调和音律。六品。晋改“协律校尉”。官名,西汉武帝始置。掌承旨谱曲。三国曹魏黄初年间也置,为乐令升迁用。《汉

  • 外都下大夫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外都坐大官的属官,佐其审理案件。《魏书·沈文秀传》: “显祖重其节义,稍亦加礼之,拜(文秀)为外都下大夫。太和三年(479),迁外都大官。”孝文帝太和改制罢。

  • 食监

    官名。战国楚置。掌监督饮食卫生。《新序·杂事四》: “楚惠王食寒葅而得蛭”,“则庖宰、食监法皆当死”。官名,西汉置,为宫官,掌监御用膳食。《汉书·霍光传》:“(昌邑王)诏太官上乘舆食如故。食监奏未释服

  • 省马院

    官署名。南宋养马机构。孝宗淳熙元年(1174),置养马使唤人,由步军司差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