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拟案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吏部尚书左选置,掌拟定文臣升朝官以上内外差遣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吏部尚书左选置,掌拟定文臣升朝官以上内外差遣。
初指掌握一方军政的军事长官。如两晋之持节都督,唐、五代之节度使等。《晋书·范宁传》:“又方镇去官,皆割精兵器仗以为送故,米布之属不可称计”。《新唐书·宪宗纪赞》: “由是朝廷益弱,而方镇愈强”。后成为
官名。隋于诸王府置田曹行参军,唐武德中改为田曹参军事,置于亲王府,员额一人,秩正七品下,掌公廨、职田、弋猎。贞观中废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幕职州县官充任,掌以经术教授学生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罢。
明朝卫所制度。南、北两京各卫之外的卫所总称。各统于都指挥使司、行都指挥使司或留守司。参见“卫”。
官名。北魏末置,东魏,北齐沿置。掌管恒、云、燕、朔、显、蔚六州的军政事务。该六州皆由军镇改置,居民为构成高欢军事力量的主体,故此职地位很重要。东魏孝静帝天平四年 (537) 罢,六州事悉隶京畿大都督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六年(1373)置太仆寺于滁州(今安徽滁县)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成祖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遂改北京行太仆寺为太仆寺,而以在滁州者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太仆寺。设卿一人,从
官名。简称浙江司员外郎。①明清户部浙江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、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浙江部员外郎设,一人。南京户部浙江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,满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,仿唐制置,设亲卫府郎、中郎各十人,掌殿庭宿卫之事。五年罢。
即虎视将军,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
官名。亦称吏曹都令史。两晋以来尚书省置都令史八人,协助尚书左、右丞管理都省事务,监督诸曹尚书,参与政要。权任虽重,用人常轻。至南朝梁始重其选,置殿中、吏部、金部、左民、中兵五都令史,梁武帝天监九年(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