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军副指挥使
武官名。《资治通鉴·后梁纪一》记楚王殷命“水军副指挥使黄璠帅战舰三百屯浏阳口。”
武官名。《资治通鉴·后梁纪一》记楚王殷命“水军副指挥使黄璠帅战舰三百屯浏阳口。”
官署名。明洪武(1368—1398)中置,初隶光禄司,后改司为寺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孳生所。成祖即位复旧。置大使一人,从九品,副使一人,未入流,后革副使。掌养牲,以供祭享、膳馐之用。
原指代理暂任或试充某官职。至清朝,始将署某职作为官名之一种,以表示尚未实授之官职,如署笔帖式、署亲军校等。
先秦文献和金文作君王、官吏、统辖、任职解。汉朝为一种选官制度。称辟召、征辟;皇帝以敕令形式选用官吏,公府、大将军及州郡任用属吏称辟除。后者为汉朝选官入除重要途径。三国两晋南北朝沿之。1、国君。《尔雅·
官署名。简称福建司。①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福建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福建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理顺天府、北直隶真定、大名、保
空军最高指挥官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空军总司令部”。
即“东北面详稳司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仁宗延祐三年(1316)由梵像局改立,秩从五品,隶工部诸色人匠总管府下,掌绘画佛像及土木刻削工匠。置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军官。初名“步军总尉”,乾隆十九年(1754)改是称。左、右翼各一人,正三品。掌率八旗步军以供守卫巡警。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改巡警部尚书设。从一品。掌主版籍,整饬风教,绥靖黎物,以奠邦治。宣统三年 (1911),改民政大臣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民政部长官,员额一人。见“民政部
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,五卫之一。秩正三品,掌汉军万名。置营于永清(今属河北) ,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。设都指挥使三员、副都指挥使二员、佥事二员。下辖一镇抚所,十行军千户所,左、右屯田千户所及弩军千户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