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六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比长

比长

官名。《周礼》以五家为比,五比为闾。比长为一比之行政官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比长,五家下士一人”,“各掌其比之治。五家相受,相和亲,有罪奇衺,则相及。徙于国中及郊,则从而授之。若徙于他,则为之旌节而行之。若无授无节,则唯环土内之”。


官名。地位次于闾长、闾胥。周制,五家为比,设比长一人,掌管比中事务。五比为一闾,设闾长一人,掌管闾中事务。见《周礼·地官·族师·闾胥、比长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刑案

    官署名。宋真宗景德二年 (1005),并三司兵案、度支案置,掌衙司军将、大将、四排岸司兵卒名籍,及库务月帐,吉凶仪制,官吏宿直,诸州衙吏、胥史迁补,本司官吏功过,三部胥吏名帐,刑狱、造船、捕盗、逃亡户

  • 大司空司若

    官名,王莽置,为大司空的属官,位孤卿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
  • 绩工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 北周冬官府司色下大夫绩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
  • 四川等处行中书省

    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三年(1266) 十二月,由四川行枢密院改置,简称“四川行省”。置签省官员。十年四月罢,十五年复置,次年又罢。十八年,陕西四川行省分省成都,称四川行省或西川行省。二十三年,正式分置四

  • 袭封

    清制,凡亲王以下、奉恩将军以上缺出,由宗人府选其子嗣内才智、骑射、满语优者数人,无论嫡庶,引见钦定,承袭爵位,称为袭封。

  • 谷石禄制

    战国至秦汉。以粮食作为官吏俸禄的制度。战国时官僚制度形成,不再用封邑作为官禄,而采用谷石禄制,以便于官僚的任用和罢免。其时各国奉禄的计量单位不一,卫国以“盆”计,有千盆、五百盆等级(见《墨子·贵义篇》

  • 中书典校

    参见“典校”。

  • 讽谏主文科

    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文类科目。大历六年(公元767年)诏举,郑珣瑜等人及第。

  • 仓督监

    官名。东晋县府属官。见《晋书·王羲之传》。县分职吏名。三国魏始置,掌监督粮仓。《通典·职官十八》“魏官品”条记仓簟河津督监,秩第九品。晋置于诸县,《晋书·王羲之传》记羲之为会稽内史,致书尚书仆射说:“

  • 总稽核处

    北洋政府总统府的稽核机构。袁世凯任总统时,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设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