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总权
官名。参见“正总制”。
官名。参见“正总制”。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历代多有此制,如《明史记事本末》卷二八记明宣德八年(公元1433年)“赐宴温州何渊于廷,以招隐诗赐之。”
① 官署名。隋朝左、右卫所统左翊三开府府(骠骑府)。②官名。隋朝左、右卫所统左翊三开府(骠骑府)长官。同“左翊二开府”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主管王室同姓宗人。《尚书·周书 ·酒诰》: “惟亚惟服宗工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参见“南部郎”。
宋朝军制。神宗改革兵制,以不同番号之禁军指挥,混合组成将的编制,其下设部,部下设队。置正将、副将、押队使臣、训练官、部将、队将等职。一将兵力通常为几千人,少数将达万余人。边地蕃兵、弓箭手等也与禁兵混合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 增置,为正七品下武散官,专授归唐将领,隶诸卫。武散官名。唐置,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,秩正七品下。
官名,汉置,也简称“计史”,掌从主计吏到京城汇报。详“上计吏”条。
学官名。宋朝国子学及各类学校都分斋教学,每斋约三十人,设斋长一人,负责表率本斋学生,凡违规矩者,依斋规五等罚纠之,并每月考斋生行艺,记著于籍。宋学校职事名。宋代各类学校都分斋教学,每斋学生约三十人,置
官署名。清朝浙江之铸钱局。顺治六年(1649)设局。雍正七年(1729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二人,以同知、通判选充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参见“提督四夷馆”。